相傳元朝末年,在寶豐縣衙內,有一捕快為蒙古族,人送綽號“二縣長”,此人生性暴虐,膀大腰圓,有一身功夫,平日里不僅索賄受賄、貪贓枉法,而且欺男霸女,無惡不作。誰家姑娘媳婦長得好,一旦被其知曉,非得嘗“鮮”不可,如若不從,不是流落他鄉,便是家破人亡。在不足兩年的時間內,被“二縣長”欺侮的女性不在少數。當時,元朝政府本身對漢人就有歧視,再加上“二縣長”與知縣的親屬關系,受害者往往告狀無門。“二縣長”更加為所欲為,甚至得意忘形。一個偶然的機會,這個捕快騎馬孤身下鄉辦事,在溫集村西北角不遠處的一條溪水溝旁,該村俠義村民王明義等人,終將這個惡貫滿盈的捕快擒拿斬殺。
當時這里比較荒涼偏僻,即村民們常說的“背”,加之在這里發生了為民除害之事,故此村民們便以此事來命名溝名為“殺背溝”,而捕快又俗稱衙役,故該溝又稱為捕役溝。后來王明義等人參加了南方的反元義軍,并且成就了一番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