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陣1號墓的多人合葬
廟底溝類型的墓葬 該類型墓葬目前發現較少。王灣的29座墓,多系單人仰身直肢葬,頭向西北,多無隨葬品,頭骨有涂朱現象。小孩仍用甕棺,在王灣、大河村和后莊王共發現100多座,一般以大型的小口尖底瓶為葬具。
秦王寨類型的墓葬 與廟底溝類型的葬俗一樣,該類型成人盛行單人仰身直肢葬。小孩的甕棺形式多樣,有尖底器、罐、鼎、豆、盆等陶器,相互扣合使用。在魯山邱公城、伊川土門還發現成人甕棺葬,以特制的大缸為葬具。在仰韶文化的一些遺址中,往往還發現在窖穴中埋葬死者的情況,有的放置隨葬品,有的僅有頭骨而無肢體,有的與豬、狗骨架同埋一起。可能是因死因或身份不同而采取的不同做法。
上述種種葬俗,反映出仰韶文化居民靈魂不滅、來世生活的觀念相當強烈。合葬制的盛行,表明氏族血緣紐帶關系的緊密。頭向的一致,說明當時存在著死后回歸故土或在另一世界生活的信念。
居民種屬 見中國新石器時代居民的體質特征。
藝術和符號 仰韶文化的藝術品主要有繪畫和雕塑。前者集中表現在彩陶藝術上。仰韶文化的彩陶紋飾構圖精巧合理,紋彩絢麗多變,與優美的器物造型相結合,在原始藝術中達到了相當完美的境地,成為中國原始藝術創作的范例。
仰韶文化的彩陶藝術,是繼承了“前仰韶”時期新石器文化的簡單繪彩而發展起來的,各個發展階段有著不同的紋樣、風格和構圖特征。
半坡類型的彩紋,線條單調,圖形質樸,以紅地黑花為主,也有原地紅花或加白衣飾黑紅兩色花的,可分象生性花紋和圖案花紋兩類。象生性花紋主要有人面形紋、魚紋、鹿紋等動物形象和象征草木、谷物的植物花紋,其中魚紋占主導地位。人面紋可能是“神話”化的圖像,頭上和嘴角都有化妝式的裝飾,似含有某種巫覡性質。魚紋的數量多,變化大,形象也逼真,其組合有單體和復體兩種形式,后者是兩條以上的魚相疊或相連成一組紋飾。上述動物紋樣中,有的可能與圖騰崇拜和經濟生活有聯系。圖案花紋在裝飾上占有重要地位,由直線、各種三角形、斜線和圓點等基本元素構成。據有人分析,其中有些是從魚紋經過簡化演變來的。彩紋的構圖有4種形式:一是對稱組合,二是不對稱組合,三是同一母題的花紋連續組合,四是不同母題的花紋連續組成一組花紋,其中有主飾也有附飾。花紋及所飾部位與器物造型配合相宜,構成較完美的藝術整體。例如,寬幅的紋飾多在直口圜底缽的口沿和卷唇折腹盆的肩部,橫長形的花紋飾于低矮的器物上,人面紋在卷唇圜底盆的器內近底部,網紋和斜方格紋飾于近口沿的內外壁,均達到了最佳的裝飾效果。
半坡類型的復體魚紋彩陶盆 半坡遺址出土
史家類型的彩陶花紋,與半坡類型的大體一致,還出現了鳥紋和蛙紋,多取簡化的形式,往往與魚紋相間。魚紋多已半圖案化,頭體分開。圖案花紋更趨復雜,由直線變成弧線,由魚體演變來的凹邊三角和半圓形花紋增多。
廟底溝類型的彩紋進入了成熟發展期,是仰韶文化彩陶藝術的高峰。這時紋樣構圖一變過去作風,以圖案裝飾為主旨。以弧線、弧邊三角、曲線、圓點和半圓形等元素,采用二方連續的裝飾方法,構成整組花紋,環繞器壁,顯得絢麗多彩。此外還有多種姿態的鳥紋裝飾。這種紋飾構圖上的變化,也是與當時器物形制的特點相協調的。廟底溝類型的典型彩陶器是卷唇曲腹盆和斂口曲腹碗,其紋飾主要施于曲腹以上向外圓鼓的肩部,側面視之,成為球體,用曲弧形的母題加以裝飾,球形越顯凸出,同時,線條的曲弧度也顯得越大(見彩圖彩陶盆)。而半坡類型所以采用直邊三角和直線紋裝飾,是因為陶器折肩以上為微弧的平面。這是仰韶文化居民審美觀念的發展和藝術創作上發生的變化。廟底溝類型還出現了多彩紋飾,白地或紅地白邊,紫紅彩白彩相間,更顯得富麗美觀。
秦王寨類型的彩陶藝術一度還很興盛,后來即趨于衰落。大河村的白衣彩陶缽,工藝精美。臨汝閻村出土的鸛銜魚紋彩陶缸,畫面形象生動,是件富有寓意的杰作。傳統的紋飾只留下簡單的弧線、圓圈和□、∽等綴飾,增添了似太陽紋等新的紋飾。
以上表明,彩陶藝術并非簡單地模擬自然的形象,而是表現了人們經過仔細構想的設計意圖。它的主題思想是社會生活和生產功能的需要,它既反映了社會的經濟生活,也反映了人們的審美觀念和原始宗教觀念。有人認為,彩陶紋樣大體是從象生花紋發展為圖案花紋,即從象生圖像,經過變形處理,變成意象圖案,再經過分解提煉重新組合,成為幾何形抽象圖案。由于一些圖案花紋是從動物紋樣演變來的,以意寫形,所以富有運動感。
仰韶文化的陶塑和雕刻藝術比較精簡樸實,不如彩陶藝術那樣發達,僅個別的水平較高。像陶器中的蒜頭細頸壺、船形壺和葫蘆瓶等,都是形態優美的造型藝術品。附飾在陶器上的動物、人物塑像,如廟底溝的壁虎、泉護村的隼形飾、姜寨的羊頭器鈕、半坡的鳥形蓋把、北首嶺的人頭附飾,以及扶風姜西村的半浮雕人面頭像等,都具有一定的水平。特別是華縣太平莊出土的大鷹鼎,堪稱原始藝術杰作。陜西西鄉何家灣的骨雕人頭像,也頗為新穎。這些雕塑藝術品從一個方面,反映了仰韶文化的社會精神生活。
廟底溝類型的黑陶大鷹鼎 華縣太平莊遺址出土
仰韶文化的刻劃符號,目前主要發現在半坡類型圜底缽口沿的黑彩寬帶紋上。在半坡、姜寨和北首嶺等遺址中,共有270多件標本,上有50多種不同的符號。這些符號多是在陶器燒成后刻劃上去的,有些單獨出現,有的重復出現達5~6次,有的集中發現于某個遺址,說明它們代表不同的含義。這些符號中,最多的是一道豎劃,其次是二道豎劃、 X形、Z形、鉤形、倒鉤形、T字形等形狀,也有的像植物形,還有其他多種形式。有人認為這是起源階段的簡單文字;有人提出可作為從結繩記事和刻木記事向圖畫文字發展的中間環節,是具有文字性質的符號;還有人認為是記錄特殊事物,含有特定意義的符號。
社會性質的探討 關于仰韶文化的社會性質,大多數的意見是,早、中期處于母系氏族公社繁榮時期,晚期向父系氏族公社轉變;也有少數人認為整個仰韶文化屬于父系氏族社會。
論證仰韶文化為母系氏族社會,主要是根據當時的社會經濟、聚落布局和埋葬習俗等。仰韶文化經濟生活的基礎,是原始的鋤耕農業,采集、漁獵和家畜飼養是其必要的補充,生產水平比較低下。農耕主要由婦女承擔,她們還從事采集、制陶,并撫養子女,料理氏族內集體生活的各種事務。擔負著社會生活的主要職能。在這種情況下,婦女具有崇高的地位,世系以母系計算,人們生活在以血緣紐帶聯結起來的氏族集體中,過著原始共產主義的生活。
聚落布局反映了當時的這種社會關系。仰韶文化聚落以向心布局為典型形態。這種布局的特點是居住區為聚落的核心,住宅呈向心圓形整齊地排列。姜寨聚落有5個居住群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