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約生于周定王介十九年(前450年),卒于周安王驕十二年(前390年),又名李克,魏文侯時曾為上地之守。既是地方的最高行政長官,又是地方的最高軍事統帥。
李悝是孔丘門徒子夏的學生,受過儒家思想的熏陶,并發展了儒家思想,所以《漢書·藝文志》儒家類著錄了李克七篇。李悝曾相魏文侯及武侯,使國富兵強,為戰國初期有數的政治家之一,是一個由儒家轉為法家的人,嚴格說他是法家的始祖。
他在相魏期間,對魏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他在魏國主持的變法,開各國變法之先聲。總觀他一生的業績,可稱得上我國封建社會的名臣賢相。但使人感嘆的是,正如郭沫若所說:“可惜的是這樣一位重要人物,司馬遷的《史記》卻不為之立傳,他的思想淵源和生活出處我們不能知其詳了”。
李悝生活的年代,正是戰國初期。封建經濟已經占據社會經濟生活的主導地位。經濟基礎的深刻變化必然引起上層建筑的相應變化。由于新建立的封建政權,面對著奴隸主貴族勢力的強烈反對,為了鞏固和發展封建國家的經濟基礎,打擊奴隸主貴族的復辟勢力,確保新興地主階級的統治,戰國初期各個國家紛紛掀起變法運動。而李悝是這一時期第一個進行變法的人。
李悝認為統治者要想富國強兵和穩定社會秩序,必須鼓勵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發展農業生產,增加封建國家的賦稅收入。所以,他提出“盡地利”的主張。要求盡可能地開墾荒地和提高單位面積的產量。盡地利必須首先調動人民生產的積極性,生產積極性產生的前提,必須給農民一些生產和生活的條件。因此,李悝把國家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給農民耕種,使一些沒有土地的農民獲得了土地,轉為自耕農。
李悝的平糴政策所要解決的重點問題,是現實的谷物價格的騰貴,所以他著重豐年收購以備荒年拋售,從而才能壓低谷物價格。他認為影響谷物價格上漲的原因,除自然災害而外,農民在乎常年份因生活困苦,提不起生產積極性以致農業減產,也是原因。
李悝出身于舊貴族統治階級家庭,但他的思想進步,接受新生事物快。他認識到了當時正在迅速發展的客觀經濟形勢,雖是一個不可遏制的洪峰,但須設法把國家經濟的發展建立在地主經濟的基礎上,建立在農業的基礎上。
因此,他不僅是歷史上有名的社會改革家,同時也是歷史上很早的一個重農思想家。
從單純的生產力上來考察,“盡地利之教”,就是發展農業。但如從當時社會發展狀況來看,戰國以后,由于鐵制農具的廣泛使用,生產力有了很大的發展,農業生產在社會經濟中的相對重要性也隨之增大。此時的思想家也都紛紛指出農業生產的重要性,在封建統治階級內部形成了一種重農思想。李悝的重農思想正是這種思想的代表。
李悝是一個敢于沖破常規、同落后勢力進行拚搏的一位封建地主階級的勇士。在他之前,由奴隸社會沿襲下來,官祿一直是世襲的。所以為官者不謀官事,整日聲色犬馬,紙醉金迷。不求進取者眾多,為國念民者日寡。淫侈佞邪之風盛甚,公廉法正之行息絕。李悝把這些人稱為“淫民”,看成是社會發展的阻力。他認為,要改變這種政治黑暗腐朽的狀況,就必須首先整頓吏治。
他向魏文侯建議:“要剝奪這些無功受祿的所謂淫民的特權”。實行“有勞才能得食,有功才能得到爵祿”,任用真正有才能的人,并對他們的功勞要給以獎賞”,這樣做才能招來天下賢士為魏國服務。魏文侯采取了這一建議,把祿位和獎賞賜給對魏國發展有功的人。在這一思想指導下,魏國大力提拔和重用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用新的封建官僚制度代替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這是當時社會政治制度的一大變革。
李悝的這一思想,幾乎被當時各國封建統治者所接受。如楚國吳起變法,凡封君的子孫已傳三世的取消爵祿。凡無能的官吏和不需要的官職一律裁減。如秦的商鞅變法,凡宗室非有軍功不得有名位,尊卑爵祿的等級,要按軍功重新規定,各依等級占田宅、臣妾(奴隸)和穿著衣服。廢除了世卿世祿制度,重新確立以軍功為標準的等級制度。
總之,李悝不愧為我國歷史上改革時代的杰出人物,他的“盡地利之教”,“平糴”政策,重農思想,任人為賢的精神,不僅使魏國稱雄于諸侯,而且成為整個封建社會中每個王朝治亂振興的基本國策。他編著的《法經》,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較為系統的封建法典,印記在我國的歷史之中。【原標題:李悝 推行魏國變法的法家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