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的文學——以韓愈的“ 戲” 為中心(3)
2012/4/16 15:09:19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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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實之說” 是指韓愈的傳奇小說。[13]羅聯添氏也接受這一看法, 說張籍指的是在當時傳奇小說影響下寫的古文。一般認為, 古文運動的勃興與傳奇小說的流行密切相關, 這廣為流行的觀點, 正像王運熙氏很早就曾質疑的, 似乎還可以再思考。這里不能展開, 但這個時期韓愈沒有寫傳奇式作品的痕跡, 并且張籍書信的主旨是勸他著書, 正因為以著作為重, 所以應自著論闡明己見, 對此韓愈答以口頭表達于今也是很有必要的。由此看來, 其間提到的“ 駁雜無實之說” 似乎并不是說著作, 而主要是指口頭的議論、論戰。其無內容的駁雜性是張籍的非難之一, 而論爭之際的好戰態度乃是次一個非難吧即使包括操瓤論爭, 從韓愈“ 吾子又譏吾與人人為無實駁雜之說” 的說法也可看出,那不是展現于一般讀者面前的編定的著作, 而只是某個場合針對特定對象的論說。看來張籍所非難、韓愈辯解說只不過是“ 戲” 的對象, 有別于裴度所批評的“ 戲” , 是指一連串的論爭。
三、戲之三—柳宗元的辯護
元和五年, 流放永州的柳宗元收到岳父楊憑之子楊敬之帶來的韓愈《毛穎傳》。至此柳宗元才讀到這篇傳聞已久的文章, 寫下《讀韓愈所著毛穎傳后題》《柳宗元集》卷二一一文。《毛穎傳》的寫作年代, 除柳宗元這一記載外似乎沒有別的線索。文章起首有云“ 自吾居夷, 不與中州人通書。有來南者, 時言韓愈為《毛穎傳》, 不能舉其辭, 而獨大笑以為怪, 而吾久不克見。” 由此推之,《毛穎傳》為柳宗元離長安后問世, 即永貞元年以降, 元和五年以前, 大致為元和初年。
柳宗元的口吻讓人感到,《毛穎傳》似因內容出人意表而成為話題, 招致世人的冷笑和批評。對此《后題》多方作了辯護。后來柳宗元在元和九年, 出于對史官問題的不同看法, 曾與韓愈展開了一場針鋒相對的辯論《與韓愈論史官書》,《柳宗元集》卷三一, 可見他是一位超越黨派立場的說言正論之士。而在此他針對輿論視之為徘而加以輕鄙, 有力地論述了游戲因素于人也很有必要, 有不可或缺的意義:
且世人笑之也, 不以其徘乎而徘又非圣人之所棄者。《詩》日“ 善戲謔兮, 不為虐兮。”《太史公書》有《滑稽列傳》, 皆取乎有益于世者也。故學者終日討說答問, 呻吟習復, 應對進退, 掬溜播灑, 則罷憊而廢亂, 故有息焉游焉之說。不學操繩, 不能安弦。有所拘者, 有所縱也。大羹玄酒, 體節之薦, 味之至者。而又設以奇異小蟲、水草、植梨、橘袖, 苦咸酸辛, 雖蜚吻裂鼻, 縮舌澀齒, 而咸有篤好之者。文王之昌蒲殖、屈到之黃、曾哲之羊棗, 然后盡天下之奇味以足于口。獨文異乎?韓子之為也, 亦將馳焉而不為虐歟?息焉游焉而有所縱歟?盡六藝之奇味以足其口歟?
世間非笑韓愈的《毛穎傳》, 并不純然是從對面否定的批評, 這個“ 笑” 是帶有不怕危及自己領域的從容和對其他范疇的下一等東西的輕蔑的否定性評價。冷笑源于將《毛穎傳》定位為“ 徘” 。“ 徘” , 諸家注都引《說文》日“ 戲也” , 如果說“ 戲” 是專就操作主體的態度而言, 那么“ 徘” 看來更指向由“ 戲” 的操作產生的作品的樣式方面。而柳宗元說“ 徘” 自有其意義,首先也援引了《詩經• 淇奧》之句, 然后舉《史記》立滑稽列傳為例, 肯定“ 戲” 和“ 滑稽” 對社會都是有益的, 進而說明其功能。整天質疑討論或自習等學個不停, 還有行禮作法、掃除等日常修行, 弄得人疲勞困憊。要解除緊張, 息焉游焉是不可缺少的。他引《禮記• 學記》來論證休息的必要, 又引《學記》“ 不學操鰻, 不能安弦”之說, 以見建立秩序的收斂是以從秩序中解放為條件的。再用味覺來比喻, 原汁的湯、替代酒的水、作牲牢的動物, 人們喜好的絕不是這些無味的供品, 而是“ 奇味” , 因此才能享受味覺的多樣性。
柳宗元就這樣將《毛穎傳》作為緊張的放松、休息、奇味, 確認了它存在的理由。與韓愈試圖以經書為擋箭牌相比較, 柳宗元不是只引一下經書就以為足夠了, 他在此基礎上還要多方面闡說“ 戲” 具有的功用, 可以說是更積極地加以肯定吧。柳宗元此文或可以看作是肯定玩的意義的寶貴資料。
但是, 即便是柳宗元, 正如從文章開頭“ 徘又非圣人之所棄者” 的兜圈子也可感覺到的, 他也不能擺脫未予否定式的肯定模式。勤學仍占據中心位置,休息如文字所示只是作為歇口氣而被許可的, 這表明它還不具有不可動搖的、獨立的自我價值, 只限于附屬性地承認其“ 有益于世” 的價值。柳宗元固然扭轉了世俗以《毛穎傳》為“ 徘” 的否定評價, 但與不正面作徹底否定一樣, 他也只是從可以容許的意義上加以肯定的。
四、韓愈的藝術觀與游戲精神
由上文可知, 三人說的“ 戲”都是就貞元十四年到元和初年這一時期的韓愈而發的, 但三人的議論恐怕并無關聯, 都是各自獨立的論述。并且所謂“ 戲” , 在裴度那里, 雖不至于徹底否定, 無疑還是非難之詞與此相對, 韓愈同樣用“ 戲”字為自己辯解, 柳宗元從中認識到更積極的意義和功能, 則顯出三人的用法, 肯定的語氣在逐漸增強。還要注意, 三人用“ 戲”一詞來評論的對象是不同的裴度批評的是韓愈貞元間作品有意識地趨向表現的出格, 韓愈的辯解是談耽于內容空疏之論戰的態度, 柳宗元則是指的《毛穎傳》。總之, “ 戲”不是只指向韓愈某一特定時期、某一特定事件的。換言之, 它不是一時性的偏好, 在相當長的時期, 在文學表現的不同方面, 同樣都可以看到“ 戲” 。像前引《唐披言》文字, 所以無視張籍批評對象的時期, 誤將《毛穎傳》包括在內, 也正是其間有共性的緣故。然則在統攝表現之出格、論戰、《毛穎傳》等多種表現活動的韓愈這一主體中, 是存在著可用“ 戲”這個詞來指稱的要素的。那么, 關系到韓愈本質的“ 戲”究竟是什么, 它到底有什么樣的含義呢如上所述, 三人所說的“ 戲” , 批判, 辯解, 擁護, 肯定程度依次增強,但“ 戲” 自身的獨立價值最終并未論及。就是韓愈自己也只不過抓住經書的稻草, 示其可容許而已。因此說, “ 戲”本身的價值是并不存在的。恰似不待“ 圣人”來賦予意義, 人們也會繼承“ 蠟” 這一祝祭活動一樣,人類的行為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