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氏莊園三百年盛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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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PREFACE
□記者 盛夏 文圖
葉氏莊園,耕讀傳家。如它這樣規模或更大的莊園,中國封建社會中,遍布中原,遍布全國。它們的生態圖景,是回溯歷史時不可忽視的一筆。因此,有必要把中國封建莊園史做簡略回顧。
“中國歷史上莊園制,最早出現于東漢,魏晉時形成高潮,以后有過衰落期,至中唐后再度產生。東漢魏晉莊園與中唐后莊園不同,前者是蔭附制,后者是租佃制。在中國,莊園被歷代王朝抑制,又被歷次農民戰爭摧折,但總是死而復生,形成中國式的歷史循環。”上海經濟學學者盛幫和道。
中國古代莊園制度起源是土地兼并。土地兼并原因多樣,概括地說,一是土地制度發生了變化,二是世族豪強的勃興,三是商人力量的強大。
土地兼并導致的大莊園,成為“國中之國”,對政府不利。歷代王朝都通過制度設計抑制兼并。但無論井田制、王田制、名田制,或是均田制,都無法切實地推行,有的被廢除,有的存名無實,有的推行一時終于廢弛。土地終究由分散而集中,或者說分散是相對的,集中是絕對的。
中國社會最大的土地兼并力量是官僚、世族,還有商人、寺廟道觀等。原始公有制、大地產私有制、小土地私有制,是土地制度的三種形式。莊園制屬大地產私有制,經東漢歷魏晉而至唐,逐次演變,究其原因,當為土地兼并的迅猛與劇烈。
東漢魏晉莊園,實行的是塢壁及蔭附制度。塢壁是方形莊園,繞以高墻,前后設大門,四隅有方形角樓,是莊園也是堡壘。塢壁中有佃客、徒附、賓客、部曲(私人武裝)等。實施蔭附制度,佃客自由度極小,對莊園主人身依附極大。中唐后以至于明清莊園,是“田莊”形式,實行的是租佃制度,佃戶與莊主解除了人身依附關系,佃戶相對自由,兩者關系松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