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析(?~公元前501),春秋末年鄭國思想家和革新家,后人又稱鄧析子。子產執政時,任鄭國大夫。從現有史料看,他是堅決反對“禮治”的先行者,“不法先王,不是禮義”。他不滿子產所鑄刑書,竟自己編了一部《竹刑》。晉人杜預在注《左傳》時說,鄧析“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于竹簡,故言竹刑”。鄧析提出“事斷于法”的主張,意即必須以法作為判斷人們言行是非的標準,這正是后來法家反對“禮治”、主張“法治”的要求。目前流傳的《鄧析子》據傳是后人偽托。但其中有些觀點當源于鄧析。
鄧析還曾私家招收門徒,傳授法律知識和訴訟方法,當時向他“學訟者不可勝數”。這也是中國法制史上的創舉。鄧析又以擅長辯論著稱:“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在他的倡導和鼓動下,當時鄭國曾興起一股革新浪潮,給新、老貴族的統治造成嚴重威脅,以至“鄭國大亂,民口歡嘩”,最后終于出現了“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的結局。駟歂是繼子產、子大叔之后的鄭國執政,他殺了鄧析,卻不得不用《竹刑》;《荀子·非十二子》謂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綺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