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遺是否被“搶申”的爭論已不是第一次,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國人看待申遺的一種特殊心態。關注并熱愛非遺本無可厚非,但為此傾注一腔熱忱的同時,更須有冷靜理性的分析與認識。申遺不是商標注冊,一國申請某項非遺不等于該國擁有項目的排他性所有權。“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位于東方文化圈內的很多文化遺產確屬“同根生”,但在各自國家的特殊文化背景下,發展衍生至今并呈現出多樣化形態。他國在差異化基礎上挖掘保護并申遺,我們應以開放的心態樂觀其成。而對于那些確實從形式到內涵區別不大的項目,也可以探討國家間聯合申報方式。
我們應正確看待和處理申遺問題,一方面,知己知彼,增強文化自信,促進文化間交流合作;另一方面,反求諸己,加強保護力度。
馮清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