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古樂》中記載了一部被后來的藝術史家們稱之為歌舞之祖的原始樂舞──“葛天氏之樂”:
昔葛天氏之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一曰《載民》,二曰《玄鳥》,三曰《遂草木》,四曰《奮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達帝功》,七曰《依地緣》,八曰《總禽獸之極》。
這究竟是一部怎樣的樂舞呢?
除了這段文字本身透露出來的信息,其他任何相關的資料已隨渺遠的歷史而蕩然無存,要了解它似乎成了不可能的事情。然而,我們運用人類學、民俗學的知識,依據(jù)神話-原型批評的方法進行文化破譯,這部原始樂舞仍然是可以讀解的。
一 “三人操牛尾”
“葛天氏之樂”既是一場原始樂舞,又是一場關于農業(yè)豐產(chǎn)祭祀的巫儀。
在葛天氏那里,更是后者。──這一點,在“三人操牛尾”中已充分地體現(xiàn)出來。
“三人操牛尾”,一些學者將其說成是“眾人(三人)手持牛尾作道具”而歌舞,這只是望文生義。因為:
1、“眾”,是今人的簡化字,并非“三人”之意;《呂氏春秋》明確指出是“三人”,若解釋成多人有背原意。
2、眾人操牛尾,便要有眾多的牛尾;而古今中外任何民俗活動中均不見這種類似的活動存在。
3、“操”,《說文解字》釋為“把持”,而把持有“掌握”和“專攬”之義,這一點也不應該忽視。
而我們認為:“三人操牛尾”表現(xiàn)的是一種巫術,它存在于世界各地都曾有過的祭禮──“殺牛祭”中。
殺牛祭,又稱“椎牛”,湘西苗人稱之為“吃牛”。“吃”,在湘方言中讀為“tei”,近若“推(tui)”;“椎牛”,雖有“殺牛”之意,但疑是一些學者對“吃(tei)牛”的誤記。
“吃牛”的祭祀活動在今日的湘西還有遺存。
“吃牛”為苗族最大的祭典,歷時長達四天三夜或五天五夜。苗諺云:“吃牛難,大戶動本錢,小戶賣田莊。”可見耗資甚巨,規(guī)模非常。
吃牛祭儀由三位(注意:是三人!)親族之長輩或兄弟主持。苗族史詩《古老話》稱:“女的要尊兄弟為大,男的要敬根蔸為尊”。“根蔸”指舅親,苗人自古沿習了尊舅的習俗,舅權極大;因此,這三個陪伴神靈的重要人物,一般來自主人的妻舅家。
苗族著名的民俗學家石啟貴曾對吃牛祭儀作過詳細的記述:
祭祀的第一天為“送牛”與“敬神”,送牛時,由巫師講述牛的功績與上帝對牛的思念之情,然后殺一條黃牛牯(!)祭天。
第二天,迎親朋“上客”,賓主對歌,晚餐后請神,由長輩二人共述天地產(chǎn)生、山川形成、人類繁衍、苗族遷徙以及祭祀的原由等,然后擊鼓、歌舞直至拂曉。
第三天為“殺牛”,開始時奏樂行法事,然后巫師念咒,給牛灌高粱酒,繼而在主持人的率領之下開始用矛刺牛,矛必須刺在牛的心臟部位,繞牛一圈刺牛一次,觀眾在周圍歡呼助威。刺者落矛要輕,以便使祭祀的時間達到一定的長度,也便于觀眾欣賞、娛樂。良久,牛方能倒斃。牛分吉倒或兇倒。吉倒時,全場沸騰,歌舞以慶;然后切分牛肉,再祭之。夜晚,又是唱歌跳舞到深夜。這一天的椎牛祭中有一祭式值得注意,即“刺雙牛”── 刺殺的兩條牛,一條為白水牛(!),一為黑水牛(!)。
第四天,祭牛頭,送賓客。
在湘西苗人的殺牛祭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一祭祀的主持人是三人;前后宰殺了三條不同的牛:黃牯牛、白水牛、黑水牛──有三條牛尾巴。
牛尾,在祭祀中又有何義呢?
著名的人類學家弗雷澤告訴我們,在幾內亞的大巴撒姆村,村民們每年要殺兩頭牛來祈求好的收成。為了使獻祭靈驗,他們必須讓牛哭泣,牛的淚水就是以后的雨水。于是,婦女們圍著牛,將酒倒在它的身上和眼睛里。當牛的淚水流下來后,人們便圍著它唱起歌、跳起舞來。這時,兩個男人上前抓住牛尾巴,一刀將牛尾割下來。如果這一刀沒有割下來,就預示著這一年會有大的災害。接著,他們就把牛殺掉。
原來,在原始人的心目中,牛是五谷之神的化身。之所以要割牛尾巴,是因為它的神性就在牛尾上。牛的血滴入土地之上,來年就會五谷豐登。而反映波斯神話的碑刻上,牛尾巴尖上是三根谷穗,另“有一個雕刻畫著,牛身上刀傷處冒出來的不是血,而是谷穗。”
通過以上的幾條旁證,我們就不難理解“葛天氏之樂”的實際內涵了。我們常常引以為歌舞之源的例證,確確實實與豐產(chǎn)巫儀相關。而“八闋”歌詞,也正好證明了這一點。
二、《載民》
“葛天氏之樂”的第一闋題為《載民》。
何謂“載民”? 楊蔭瀏教授認為是“歌頌負載人民的地面”這是極有見地的。因為人類有史以來,都是將大地之神比作母親── 地母而加以供祭。在儺戲中,也就是那出各地都有的《搬土地》。
古人將土地神稱之為“社”。《禮記·郊特牲》說,“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親地也,故教民美報也”就是其意。
在先秦,用什么樣的犧牲來祭祀土地之神呢?《禮記·王制》說:“天子社稷皆太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什么是“太牢”?什么是“少牢”?《大戴禮·曾子天圓》說:“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在周代,天子祭祀土地之神,用的就是“太牢”──牛。在葛天氏那里,他們操著牛尾,用的也是“太牢”。
用牛作犧牲,關鍵在于“殺”;而殺牛的目的,就在于以血來祭奉大地。
以血祭地的祭祀儀式是上古社會豐產(chǎn)巫儀中的一種普遍儀式。《周禮·大宗伯》就有“以血祭祭社稷”之說。
在遠古時代,世界上大多數(shù)地方的人們都相信,血不僅是維持生命、增強力量所必需的自然流體,而且還是靈魂的居所和載體,是生命的精華。在原始思維中,血有靈性,也有自己的生命力,即便在它離開人體之后,這種生命力還繼續(xù)存在,因此,它被看作是傳宗接代的力量所在。“根據(jù)迦勒底的一則傳說,神的血和泥土混合在一起便產(chǎn)生了生命。在各種神話傳說里,是血生成了植物甚至金屬。”
“葛天氏之樂”為什么以祭祀地祗為樂舞的第一闋呢?
這不僅是因為大地是萬物生命之源,而且萬物生命之始都是處于大地蘇醒之時的孟春之月。
“孟春之月,……東風解凍,蜇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鴻雁來。”“是月也,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同和,草木萌動。”于是,在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于東郊。”“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擇元辰天子親載耒耜”,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藉”,向大地祈求豐收之年。
既然帝王天子在一年之始都是以祭祀大地為始,更何況古老的葛天氏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