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包裝上印有“正宗”,正道小磨香油遭罰款。河南商報記者 楊東華/攝
駐馬店正道油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道油業”)目前正陷入一場麻煩之中,該公司生產的小磨香油的包裝上,因印制“正宗”二字,被平頂山市工商局新華區分局叫停,并處以4萬元罰款。
“我們是全國香油行業中,唯一經過國家認定并獲得地理標志認證的企業,難道不能叫正宗?”正道油業的法定代表人馬磊不認可,一場行政訴訟旋即拉開。
1月6日,該案在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沒有當庭判決。有分析人士認為,該案的最終走向將在業界產生重大影響,一旦正道油業敗訴,則意味著所有獲得地理標志認證的企業,都不能稱為“正宗”。
河南商報記者王紅偉通訊員鄭麗君
名詞解釋
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制度,是我國的稱呼,在國際上又稱為原產地名稱權保護制度或地理標志保護制度。是世界貿易組織所認可的通行保護規則,在農產品國際貿易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
原產地域產品,是指利用產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傳統工藝在特定地域內生產的,質量、特色或者聲譽在本質上取決于原產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規定經審核批準以原產地域進行命名的產品。
包括四方面的基本含義:原產地名稱必須是實際存在,是地理名稱。它可以是一國的名稱,如法國白葡萄酒、中國絲綢等;也可以是某一地區的名稱,如 金華火腿、龍井茶、吐魯番葡萄等。它必須是當地的土特產品或經過特有的傳統工藝生產出的產品。在市場上享有盛譽,并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品質。須經過國家主管 部門所規定的特定程序審核批準方可得到確認。
一張罰單
因標示“正宗”被罰款4萬
去年中秋節前夕,正忙于備戰“雙節”的馬磊,突然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禮物”:從平頂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華區分局飛來的一紙處罰通知單。
“處罰通知單”上顯示,正道油業在其生產銷售的正道牌小磨香油產品標簽上,標示有“正宗駐馬店小磨香油認證”的字樣,屬虛假宣傳,違反有關法律,要求正道油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萬元。
此時,正是小磨香油的銷售旺季,“一旦叫停,正道油業這一年就完了,甚至以后翻身都難”。
馬磊感到不可思議。早在2004年4月,正道牌小磨香油就已經通過了國家質檢總局原產地標記專家組綜合審查,獲得和申請使用了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咋就不合法了呢?難道“正宗”二字“犯了禁”?
仔細再讀一遍處罰決定書,馬磊發現,工商局認定:正道小磨香油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了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多方求證
獲得原產地認證算不算“正宗”?
獲得原產地認證的產品也不算“正宗”?為弄清“國家地理標志”與“正宗”之間的聯系,馬磊開始多方奔走求教。
2010年8月27日,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了證明材料。上面顯示,正道小磨香油于2004年5月26日,獲得了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原產地標記注冊證,證書號為0000258。
證明材料還解釋,原產地標記注冊保護,是我國政府依照WTO相關協議對我國名、優、特及傳統工藝產品(老百姓俗稱的所謂正宗產品)進行的知識產權級保護。
駐馬店香油協會寫出證明信:正道小磨香油是駐馬店名優特產,是當地小磨香油龍頭企業,所用原料是駐馬店產的芝麻,采用的是傳統工藝。
駐馬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也給出了證明:具備法律保護功能的地理標志產品能真實揭示、證明地理標志產品的正宗性、真實性和純正性。通俗地說,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是產品正宗的質量認證標志。
馬磊認為,大量極具權威性的論述和界定,足以說明“地理標志”與“正宗”可以畫等號。
法庭爭鋒
“正宗”等于不正當競爭?
拿到這些證明,馬磊興奮異常,他立即將這些材料送到工商局。但一盆冷水當頭潑下。工商局堅持認為,地理標志只是證明產品在某地生產的,沒有別的含義,更不能認定正道小磨香油“正宗”。
一場訴訟隨即展開,正道油業將新華區工商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該處罰決定書。
正道油業的代理律師婁慧說,原產地標志,本身即含有“正宗、地道”的意思。獲得原產地認證的產品,在包裝上打上“正宗”二字不違法。目前,很多獲得原產地標志的,都在產品上打上這幾個字。正道油業在產品包裝上加上“正宗”二字,又有什么錯呢?
馬磊說,在平頂山市場上,沒有一家駐馬店同類產品與正道油業競爭,怎么會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呢?是否“正宗”,決不能單靠一個人或一個執法機構的想象和主觀認識進行,國家地理標志是一個產品是否“正宗”的前提條件。
新華區工商分局認為,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規定,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在本質上取決于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質檢總局是對地理標志的認證,而非對是否“正宗”進行認證。
平頂山市新華區法院一審支持了工商局的觀點,駁回了正道油業的訴求。正道油業不服,提起上訴。1月6日,該案在平頂山市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未當庭宣判。
專家說法
“正宗”誰說了算?
經過原產地認證的產品算不算正宗?
昨日上午,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務處原產地科科長張孟馳反問:“獲得原產地認證不算正宗,什么樣的產品才是正宗?需要經過誰認定?是不是所有的產品都不能叫正宗?”
“原產地標志比馳名商標含金量還要高。”張孟馳說著,打開了放在面前的一本詞典,“正宗”二字原意來自佛教用語,后延伸有傳統、正統、地道的意思,“這是一種口頭用語,為什么不能用?”
長期從事知識產權法律工作的河南振山律師事務所主任秦三寬也認為,獲得原產地認證的企業,稱之為“正宗”,并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
“即便有什么不妥,也只是修改完善即可,不應該稱之為虛假宣傳。”他說,如果沒有獲得相關認證,而在包裝上印制“正宗”二字,才是真正的虛假宣傳。
“這個案件的最終走向,將在業界起到標桿作用。”秦三寬說,一旦正道油業敗訴,則意味著所有獲得地理標志認證的企業,都不能稱之為“正宗”。
地理標志
我省認證總數
居全國前三名
張孟馳說,原產地標志分為兩種,一種是地理標志,一種是原產國標記產品。前者的要求高,其所標示的產品與特定的地理區域相關聯,一旦獲得認證, 成為一種受法律保護的獨特資源,將在市場上具有很強的“比較優勢”。一旦與產品相結合,能夠有效地提升產品的附加值,提高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和價格 水平。
他說,我國的地理標志認證工作開展較晚,2000年加入世貿后,2001年展開認證,根據國際通行的做法,主要是為了保護具有傳統工藝的農產品,扶持農民。
每一項認證都需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初審、復審,要很多專家研究通過,才最終由質檢總局頒發。十年來,我省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獲得認證的產品已有52種,排在全國第二。
比如:信陽毛尖茶、新鄭大棗、汝陽杜康、洛陽牡丹、洛陽唐三彩、南陽黃牛等。
他說,我省是一個農業大省,對農產品,應該做的,更多是如何保護和扶持。(原標題:駐馬店正道小磨香油因標示“正宗”遭罰款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