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原地帶,豫魯蘇皖交界處,有一座叫商丘的古城。這里是華夏民族的發祥地之一,傳說中人工取火的發源地,商人商業的發端地……你可知道,它還有一個更響亮的名字——“歸德府”。“歸德府”,顧名思義,就是賢德之人集聚之地。歷史上的商丘,正是這樣一座名人“大德”輩出的城。時下,商丘人民正在對歸德古城進行恢復和改造,著力打造一個中國一流、世界知名的寫滿風景和德文化的綠色名片,不久的將來,商丘古城一定會成為全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向往的德文化研究中心和旅游勝地。(近日《光明日報》報道)
“一個城市的歷史文化古跡,往往蘊含著深厚的文化底蘊,且透過這些形形色色看似平淡無奇的歷史文化古跡,更是可以追溯城市發展的歷史淵源和時代特質”。所以,復興歷史悠久、文化內涵豐厚、作為“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商丘古城,重建“歸德府”,不僅無可非議,反而值得點贊。
顯而易見,“歸德府”的重建,與那些虛無縹緲、牽強附會的“大圣故里”、“梁祝故里”之流的重建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基于神話傳說,也不是從古典名著里面取材,而是真真實實的基于自身的文化底蘊。上至三皇五帝的帝王帝嚳,下至宋明清諸多的賢臣良將,都曾誕生于商丘這片熱土之上,得益于商丘的培養和塑造,他們最終走向成功和輝煌。
所以,說商丘是“華夏民族的發祥地之一,傳說中人工取火的發源地,商人商業的發端地……”并不夸張。
由此也意味著,“歸德府”的重建,會得到人們發自內心的認同,從而會真正起到文化傳承之功效,“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并非宣傳口號。
道理通俗易懂,但對于歷史文化古跡的保護意識歷來卻并不深入人心,作為傳統文化載體的歷史文化名城,并未得到真正的重視,反而時時受到毀壞。
以北京為例,1950年,我國著名的建筑史專家梁思成便已提出過一個保護北京的計劃:北京所有的舊建筑一律不拆,這包括圍繞著北京的舊城墻;城墻上面開辟為人民公園,供游人賞玩;嚴格保護紫禁城……可惜的是,大師詳實美好的計劃并未得到落實,記載著厚重歷史的東廠胡同、粵東新館、休寧會館、伏魔寺等等古跡,如今只能從歷史中找尋。而實際上,類似的尷尬又何止是北京一地的風景?
類似的遺憾不該再發生在商丘身上,“歸德府”的重建,應是文化保護的起點,而第一步則該是法律保護。
正如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所言,歷史古跡保護,應該以立法或者相關法律的修改為契機,進行法律上的變革,厘清各種古跡的所有權,完善相應的歷史古跡登記制度,賦予政府保護歷史古跡的法律職責,為歷史古跡的保護提供法律空間。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條例,不該再是金科玉律。
在文物保護一事上,著名作家龍應臺的一些話便可共勉:“沒有過去,我們就無從體認現在,創造未來,古跡,對我而言,不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流行的裝飾;古跡,是我切身的、不可置疑的需要。”
故而,重建“歸德府”,商丘領導者在冷靜思考、科學規劃、嚴格落實之下更應有復興的勇氣和決心;商丘人民也應積極參與,貢獻自己的力量。如此一來,商丘古城重新呈現明清風貌的歷史名城新形象、成為全國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等夢想才能從理想照進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