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喜劇演員賈玲在東方衛視《歡樂喜劇人》節目《木蘭從軍》小品中,身穿古裝,嘴啃燒雞走上舞臺,將中國古代巾幗英雄花木蘭,演繹成貪吃、不孝、胸無大志、貪生怕死的“傻大妞”形象。
的確,從來沒人像賈玲這么演花木蘭的。光是電影上的花木蘭形象,自從1926年梅蘭芳先生將戲曲花木蘭搬上銀幕,就有至少17種版本的花木蘭出現。其中大部分是正劇,成為“正典”。當人們對文學虛構人物的權威詮釋成為一種不言自明的習慣力量時,一旦出現新的詮釋,感情上不能接受,不代表新詮釋一無是處。
知名美國華裔女作家湯婷婷的作品《女勇士》,就把花木蘭改寫成了一個美國故事。有漢學家批評她歪曲中國神話,湯婷婷如此回應:“他們不明白神話必須變化,如果沒有用處就會被遺忘”。爭奪文學經典的闡釋權,因為這樣的爭奪關乎“用處”甚至是利益。那些高調批評賈玲“惡搞”的各種以木蘭命名的協會,誰說背后沒有各個地方“文化搭臺、商業唱戲”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