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戶遺址位于河南省新鄭市觀音寺鎮唐戶村西部和南部,東北距新鄭市約13.5公里,北距觀音寺鎮約1.5公里。地理坐標為東經113º10′43″—113º11′22″,北緯34º7′24″—34º8′20″。海拔高度123-126米。
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受河南省文物管理局南水北調文物保護辦公室的委托,對唐戶遺址進行了連續的大規模發掘。發掘區集中于遺址西部南水北調渠線范圍內,發掘面積近1萬平方米,發現有裴李崗、龍山、漢代、宋元、清代等時期的文化遺存。共發掘各類遺跡368個,其中房址65座、灰坑241個、灰溝13條。墓葬48座、道路1條。并出土一批陶器、石器,玉器、瓷器等遺物。
裴李崗文化時期的遺存是此次發掘最重要的文化遺存,分布于整個發掘區。此次發掘重大收獲是發現了大面積的裴李崗文化時期居住基址,共揭露裴李崗文化遺存面積8000平方米,文化遺跡有房址、窖穴、灰坑、墓葬、沖溝等。
唐戶遺址經過近3年的考古發掘,確認是一處跨時代的聚落群址。特別是發現了裴李崗文化時期的大型聚落居址,從其布局來看,可分為5個相對集中的居住區:
第一居住區:位于第Ⅲ發掘區的西南部,九龍河在此轉向東南流。該區面積約400平方米,發現灰坑(窖穴)7個,沖溝1條。
第二居住區:位于第Ⅲ發掘區的西北部,發現房址2座(F1、F2)。因其西側緊鄰九龍河,推測其西部遺跡可能被河道沖刷破壞。
第三居住區:位于第Ⅱ發掘區的東南部及西部,發現房址6座(F6—7,F15—18),灰坑(窖穴)38個、溝1條(G10)。
第四居住區:位于第Ⅲ發掘區的東北部和第Ⅳ發掘區的西北部,與第Ⅱ發掘區的東南部相連,略呈帶狀環繞分布于壕溝(G11)內側的階地上。發現房址共計23座,灰坑(窖穴)22個,壕溝1條(G11)。經勘探和發掘初步認定G11呈東南-西北向,向西呈環狀與九龍河相接,為一條自然濠溝。跨發掘區Ⅱ、Ⅲ、Ⅳ區,已知長度300余米,寬約10—20米,最寬處達40米,深約2—4米,該區房址在選址方面有意識將居住基址定在溝旁階地上,房屋依溝的自然走向布局,一方面便于生活用水、排水及廢棄物的處置,另一方面也起到了防御野獸侵擾的屏障作用。
第五居住區,位于第Ⅲ發掘區的東南部和第Ⅳ發掘區的西南部,發現房址34座(F21—F51、F55—56、F60),灰坑139個。溝2條(G12、G13)。該區房址基本呈西北-東南向布局,分為南、北兩組。北邊一組共有房址18座,以面積最大、方向呈南北向的F46為中心,其外圍的F39、F40、F45、F47、F50等5座房址門向基本朝向F46,此外,F35、F36、F37、F38、F41門向基本向南,呈環狀分布于F46的前方,具有內向凝聚式布局和前排防衛的性質。南面一組共有房址16座,該組房址以門向朝南的F42面積最大,周圍的F24、F26、F27、F29、F34、F43等房址的門向朝向F42,也具有以F42為中心內向布局特征。從考古發掘來看,西安半坡、臨潼姜寨等仰韶文化遺址聚落布局為典型的內向凝聚式布局,聚落以廣場為中心,房址分布在廣場周邊,門向均朝向廣場,這種布局方式和唐戶遺址裴李崗文化時期的房址布局有相似之處,因此我們認為,唐戶遺址裴李崗文化聚落中出現的內向凝聚式布局為仰韶時代半坡、姜寨等遺址的內向凝聚式布局找到了源頭。
在F26、F39等房屋中發現有加工石器的跡象,這些房址地面均不平整,在地面上發現有呈扇面分布的碎小石片,特別是F39內發現的一件細石器石核,具有明顯的打擊痕跡,說明這些房屋不僅具備居住功能,而且已經作為生產工具的加工場所。同時從石制生產工具種類的分化,可以看出農業生產工具專業化傾向增強,如舌形石鏟用來翻地,石鐮或石刀用來收割,石磨盤、石磨棒用來碾磨糧食等。這些足以證明當時農業生產技術水平已達到一定的高度。
唐戶遺址裴李崗文化時期大面積居住基址的發現進一步豐富了鄭州地區裴李崗文化的內涵,居住基址的分區、分片布局,從社會學角度為探討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家庭組織的出現提供了重要資料。這對于深入研究新石器時代早期裴李崗文化的聚落形態,房屋建筑方式、家庭、社會組織及裴李崗文化的性質、分期等具有非常重大的學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