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包青天其人其事淺探
一、包拯其人及官職
包公在歷史上確有其人,他原名包拯,字希仁,是我國北宋時期著名的大臣。“包公”、“包青天”、“包老爺”等等都是民間對他的親切稱謂。又因為他曾任天章閣待制一職,有“包待制”之稱;因他面黑性直,又有“包黑子“的俗稱。
北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999年),包拯生于廬州合肥(即今安徽合肥)。他在貧困中度過少年,但他立志苦學,于28歲考取進士,相當于獲得了步入仕途的首選資格。自此后,他由小小的江西建昌知縣走上仕途。但此時包拯的父母雙親都已年老,又不愿隨他離鄉,他這個孝子便辭去宮職,回鄉贍養雙親。直到十年后父母相繼謝世,他才再入仕途,任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知縣。此后先后在端州(今廣東肇慶)、瀛州(今屬河北)、揚州、廬州(安徽合肥)和池州(今安徽貴池)等州任職。后來又從知縣、知府、監察御使、西北轉運使、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直升到北宋首都開封府知府和樞密副使等重要職務。仕途中雖有坎坷,但他官運還算順達,朝廷對他也很是重用。
在他歷任的官職中,監察御使是唐宋時代皇帝的耳目,這一官職由皇帝親自任命,代表皇帝監察各級官吏,嚴肅整頓朝廷禮儀。因此,這一職務品位雖低,但權限卻大。天章閣、龍圖閻等十一閻是皇帝珍藏文書的地方,待制和直學士是宋朝時在官職之外加給文官的御號,相當于一種榮譽職稱。這職稱分為學士、直學士、待制三類,凡有此職稱的,都是資歷和威望極高的名流,主要職責是作為皇帝的顧問,參與朝庭議事,編修校訂圖書。樞密副使是包拯最高的職務。宋朝正規軍都稱為禁兵,這禁兵的調動權即歸樞密院,樞密院由樞密使和樞密副使執事,是重要的軍事行政機關,直接受皇帝控制,可見其職的重要程度。
后來人們所聽到最多的是包拯的開封知府一職。宋朝時,縣及縣以上的州、府等地方行政長官,大多是委派朝廷大臣擔任的。開封是宋的都城,它的地位就比一般的府、州要高一級,擔任都城知府的,都是地位很高、朝廷器重的官員。包拯即是以朝廷大臣的身份被委派擔任開封知府一職的。由他的宮職,我們足以見得他在當時的名望和地位。
其實,據歷史記載,包拯從58歲擔任開封細府,前后也就不足兩三年時間。但因為他是一步一個臺階走上來的,對地方民情了解很深,不論到哪一地為官,都能為平民百姓著想,廉潔正直,執法嚴峻,不畏權貴,嚴懲豪強,因而政績卓著。他的英名和事跡廣泛流傳民間,成為婦孺皆知的“包青天”。
包拯晚年曾被拜為禮部侍郎,相當于現在中央的副部長,但他沒有接受這一職位。宋仁宗嘉祜七年(1062年)包拯死于開封府,只活了64歲,死后溢號“孝肅”。包拯的兒子包意中年,包意之子又在幼年早逝,只有包拯與其妾所生的包筵為包家傳宗接代,繁衍不息。
包拯留有《包孝肅奏議》十卷。包拯死后,他的門人張田收集整理成《包拯集》,該集除收入包拯奏議十卷外,還有《包拯家訓》一篇,詩一首及有關包拯的傳記、史料。
二、包拯的政績史實
包拯的政績史實,主要見諸《宋史》及包拯的門人張田所編《包拯集》中收錄的171篇奏議。另外, 《廬州府志》歐陽修《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朱熹《五朝名臣宮行錄》及后人為它公祠、包公墓所題寫的碑記中也有零星記載。
包拯為官,真正能夠為民眾著想。在他看來,地方官與老百姓的關系極為密切,因此他曾竭盡全力廢棄貪宮,起用良吏,為民辦事。他是封建官僚中為數不多的經常能夠想到老百姓疾苦的清官。這一點從《宋史》中包拯傳記即可看出,在他的《乞不用贓吏》和“家訓”中也有充分體現。包拯任端州知州時,端州即以出產“端硯”而聞名,歷任知州都利用職權之便,大量搜集名硯以賄賂朝中的權貴;但他到卸任時卻“不持一硯歸”。他任朝廷監察御史時,兩眼專門盯著當朝大臣的不軌行為。宋仁宗寵姬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自稱“國丈”,職顯權大而為非作歹,包拯面對仁宗皇帝,怒目相斥,致使仁宗不得不免掉“國丈”的要職。當時不少大臣在惠民河堤上筑花亭苑,致使河道淤塞不通,洪水成災,百姓有家難歸。包拯得知后,當即命令全部拆毀……這些事跡都見于史料記載,是完全可信的。
包拯在朝中任職時,不與人茍合,不裝笑臉迎人,不交結私黨,對仗勢枉法的皇親貴戚和官吏毫不留情,對貪官更是嫉惡如仇。人們都說包拯“笑比黃河清”(俗語說黃河水500年才清一次),又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誰也別想用財物他的“關節”,在貪官眼中,包拯即如閻羅王那樣使人望而生畏。 但他對老百姓卻極為同情。
他每到一處,都打破百姓告狀先要擊鼓鳴冤的慣例,讓老百姓直接進入公堂中訴,并明察秋毫,為百姓伸冤。
后人總結包公的政績,歸納為“執法嚴明,鐵面無私;關心民苦
為民請命,諫言改革,興利除弊;嚴懲貪污,廉潔清正”。在《孝肅包公遺像贊》中還寫著這樣的評語:“龍圖包公,生平若何?肺肝冰雪,胸次山河;報國盡忠,臨放無阿;杲杲清名,萬古不磨。”
三、包公故事的發展過程
包拯卓著的政績有史為證。他的事跡長期流傳民間,老百姓對他們確實是婦孺皆知,爛熟于心。但民間流傳的包公故事并不是件件真實,不少是近千年來人民出于對清官仰慕而進行的善意虛構,與包拯這個真實的人也就隨著這些虛構的發展變化而傳奇化、迷信化了。
包拯任開封知府時為民請命的事跡在他生前就已廣傳民間,有不少老百姓為伸冤而不遠千里來開封府申訴。包拯死后這些事跡是廣為傳頌。北宋后期,政治愈加黑暗,宋徽宗趙佶昏庸無度,奸臣蔡京操縱朝政。他們窮奢極欲,變本加厲地壓榨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人們,當然希望有包拯這樣的清官為民請命、為民除害,但“包青天”能耐再大,卻死而不能復活。老百姓在盼望中把包拯神化,產生了包拯生前光明磊落、死后在陰曹地府掌管“東獄速報司”的傳說。在老百姓心目中,“包青天”仍然在陰曹地府關心著民眾的生死。在宋朝的話本小說中,已經出現了《合同文學記》、《三現身包龍圖斷冤》兩種包公斷案的故事。老百姓借助“包青天”死而又能“現身”的傳說,表達對貪官污吏的仇恨,并希望以此對貪官污吏們有所震懾。在這一時期,作為清官藝術形象的包拯已經出現,雖然這一形象還不豐滿,但也比較符合包拯的事跡,傳奇色彩較淡。
到了元朝,蒙古貴族統治者更是實行高壓政策,社會混亂,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也更加尖銳。元朝的文化藝術以雜劇為主,雜劇作家們在文網嚴設的境遇中,不敢直陳當朝的昏庸與腐敗,只好采用借古喻今的表現手法,用歷史的題材來表現和諷喻現實,創作了大量這類雜劇。在現存的百余種元代雜劇中,有關包公的戲就有13種之多,其中公案戲的的比例最大。在這些包公戲中,包公的盾官形象得到了充分地表現,如無名氏的《包待制陳州糶米》、李行道的《包待制智勘灰灰闌記》、關漢卿的《包待制智斬魯齋郎》、包待制三勘蝴蝶夢》等等,從思想性和藝術性上都可以說是元雜劇的上乘之作,包公不畏權勢,主持正義的清官形象已相當突出。除此之外,民間口頭說唱藝術中,也有許多有關包公的故事廣為流傳。
明代,是包公故事在民間流傳最為廣泛的時代。包公故事的內容不斷增加,形式也呈現出多樣化,從戲曲到說唱詞話直到小令、詩詞中都有包公題材。由于明代封建迷信盛行包公故事中荒誕不經的東西也越來越多,作品中的包公形象已經人神合一、包公成了“文曲星”下凡,有“日斷陽間夜斷陰”的本事,戲曲或說唱詞話中包公所處決的大多是皇親貴族。距今四百余年的明萬歷年間,有人把民間流傳的包公傳說和故事攫集起來,匯編成《龍圖公案》, 即現在還能見到的《包公案》。這本匯編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早的推理小說, 比我們熟知的英國《福爾摩斯探案》、〈美國莫爾街兇殺案》等著名推理小說要早二百多年!栋浮饭彩瞻适潞蛡髡f一百則,書中把不同朝代、 不同地點發生的事全都經過演繹后加在包公的身上。這些案例都是大案、要案、奇案。包公所采用的斷案手段一個比一個高明神奇。如書中的包公用微服私訪、做夢預兆案由、 借助神鬼力量的提示等方法明斷差案, (這些方法,在電視連續劇中都有所著現。)包公的形象已經完全神化了。雖然如此但《包公案》書中的色公不輕信一面之辭注重實際調查和取得證據,注重分析推理和邏輯判斷這一點,使這部書讀來引人人勝,勸包公故事的繼續流傳來說是功不可沒的。
清朝咸豐年間, 有人在《龍圖公案》的基礎上,去掉書中的唱詞,把它改編成純粹的散文話本。 至今仍然擁有不少讀者的《三俠五義》正是清代石玉昆根據這類話本改編而成的。 清末人俞餾后來又將《三俠五義》修改增刪, 取名《七俠五義》流傳至今。 電視連續劇《包青天》片首歌中所唱的“七俠五義流傳在民間”及歌詞的“七俠”和“五義”正出于此。 以筆者拙見, 劇中多數故事也是出于《七俠五義》。
新中國成立后, 以包公故事為題材的戲劇在舞臺上同樣大放光彩。無論秦腔、京劇、越劇還是豫劇都有包公戲。戲曲愛好者所熟悉的《鍘美案》、《包公賠情》等都是各劇種的傳統曲目。許多包公戲還被錄制成磁帶、 唱片。不過這些劇經過新中國藝術家們的加工創造,“取其精華、棄其糟粕”,使包拯的形象更加符合他鐵面無私、執法如山、不畏權貴、不徹私情的真正清官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