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9月,一群熱心于古鎮古村保護事業的中外人士,齊聚在黃河邊上曾經輝煌的“物阜民豐小都會”磧口,熱議我國古村鎮保護與發展中所面臨的問題,基于學術報告和討論中達成的共識,起草并發布了《中國古村鎮保護與發展磧口宣言》。這個宣言篇幅并不長,言簡意賅地提出了以下六條建議:健全古村鎮保護法規制度,促進古村鎮可持續發展;編制和完善古村鎮保護規劃,廣泛、有效地開展保護工作;社會各界和地方政府加強合作,幫助欠發達地區建立保護機制,搶救瀕危古村鎮;加強古村鎮保護的宣傳和教育,全社會都應為保護古村鎮出力;依靠本地居民開展保護工作,鼓勵公眾參與古村鎮保護;全體公民應遵守保護法規,自覺加入到保護事業中來。
一晃10年過去了,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重視,各級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學術研究成果越來越多,古村鎮的旅游開發也越來越紅火。然而,對照《磧口宣言》中的六條建議,從全國范圍看,古村鎮保護與可持續發展依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在新的發展形勢下,古鎮、古村落保護如何成為社會、經濟和文化全面可持續發展格局中的常態?筆者認為,首先應把古村鎮保護納入地方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戰略之中,將保護與發展政策整合起來,全面、協調、有效地推進。若簡單地將古村鎮作為孤立的文物保護起來,作為 “標本”陳列或作為 “窗口”對外展示,恐怕都是不可持續的做法。因此,一定要把它們統籌到城鄉發展區域協調的整體框架中,做到合理規劃、科學保護、有機更新、全面振興。
其次,要充分認識古村鎮作為人居環境形態的存在價值。古村鎮與城市都是人類歷史上的聚居形式,而且古鎮、古村比城市的歷史更加悠久,形態更為豐富多樣。過去有些人以城市化為發展目標,以為只有高樓大廈構成的城市形態才是未來的人居形式,這是極其不科學的盲目認識。國家在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中已經明確糾正了這樣的錯誤認識,地方需要更加積極地開展古村鎮保護工作,完善村鎮基礎設施,改善生活居住環境條件,保護、修繕、利用好傳統建筑,全面改善和提升古村鎮人居環境的宜居性。而未來適合人居的古村鎮,同時也將是環境友好、低碳生態的具有可持續性的人居環境形式。
第三,我國的古村鎮分布廣,各地所面臨的問題差異大,需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工作。除區位好、環境優美和文化積淀豐富的少數村鎮外,大量古村鎮進行旅游開發恐怕有一定困難。因此,除了進行建筑修繕、環境改善、基礎設施增加等物質環境建設之外,更重要的要結合地方實際條件和區域發展規劃,尋求適當的產業發展之道,不管是恢復傳統產業還是開發新興產業,或者引進、嫁接創意產業,都可以作為實踐探索的方向。只有為不同類型的村鎮找到適當的發展路徑,才有可能吸引年輕人回歸、城里人向村鎮回流,真正開始解決古村鎮老年化、空心化、文化傳統喪失等深層次的社會發展失衡問題。當然,很難做到立竿見影,但希望在古村鎮數量多分布廣的地區,能夠在“十三五”規劃中得到充分體現,同時也期待各地切實開展依靠農民和居民的保護實踐探索。
今天,我們回憶磧口會議期間的各種情形時,不能不懷念幾位已經過世的城鄉規劃和名城保護領域的老前輩、老專家——周干峙、羅哲文、王景慧等各位先生。如今,古村鎮保護事業雖然有了很大的發展,但面對眾多的優秀文化遺產,在保護與發展的意識還未能形成廣泛社會共識的局面下,希望與挑戰并存的格局還會存在相當長的時間,為此,“保護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這句大家所熟悉的套話作為共勉可能也會存在相當長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