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茂(?—公元28年),南陽郡宛縣人,西漢元帝時求學(xué)京師長安,博學(xué)多才,后任為密縣縣令。在密縣期間,卓茂大膽改革,修訂法律,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留下許多感人的事跡。為了紀(jì)念他的功績,密縣人在大隗鎮(zhèn)修有卓茂祠,隋以后,在新密舊城又修了第二個卓茂祠。清代時,又把他移入密縣名宦祠。
他處事公正,從不恃強凌弱。有一次他外出,有人突然攔住他的馬車,指著卓茂的馬說:“你騎的馬是我丟的馬。”卓茂十分詫異,問道:“你的馬什么時候丟的?”那人說:“一個多月了。”卓茂想,這馬我已用了好幾年了,心里知道對方肯定是認錯了,但他還是把馬從車上卸下來,送給對方,臨走時,回頭對那人說:“如果您發(fā)覺不是自己的馬,請到府上把馬還給我。”然后,自己拉著車子回了府。不久,失馬的人在別處找到了自己的馬,把馬還給了卓茂,并叩頭謝罪,卓茂并不怪罪。
他不信鬼神,未雨綢繆滅天災(zāi)。漢平帝時,河南出現(xiàn)了蝗災(zāi),蝗蟲遮天蔽日,所到之處,莊稼顆粒無收,河南20多個縣都受蝗蟲的嚴(yán)重侵害。卓茂事先了解到這一天災(zāi)即將到來時,他處驚不變,臨危不懼,不求神保佑,相信人定勝天,及時發(fā)動全縣百姓果斷采取措施,大力滅蝗,因此,可怕的蝗蟲沒有給密縣造成災(zāi)害。當(dāng)時,他的上司發(fā)現(xiàn)許多地方蝗災(zāi)造成毀滅性災(zāi)害,唯獨密縣未受其害,就將這一情況上報河南郡太守,太守也不信,就親自到密縣察看實情,到密縣后,郡太守果然見密縣未受蝗災(zāi),人民生活安定,秩序良好,十分贊賞。
他調(diào)入京城離任密縣時,老百姓在他啟程那一天,聚在道路兩旁,泣不成聲,依依不舍,《后漢書》對他的事跡有詳細記載。
王莽政權(quán)被推翻,他跟從劉玄到了長安,后來看到劉玄生活腐化,殺戮功臣,大封同姓,政治混亂,覺事不可為,不貪圖富貴,便借口年老請求辭官回家。后來光武帝劉秀登基,聞其賢名,下詔書:“前密縣縣令卓茂,潔身自好,堅守晚節(jié),不屈從王莽,能做到一般人所不能做到的事情,受到天下人的敬仰,像這樣的人,理應(yīng)受到國家的最高獎賞。”下詔任命卓茂為太傅,封褒德侯。后來卓茂辭世,光武帝劉秀身穿素服親自為其送葬,可見,他堪稱那個時代官吏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