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年間的誥命書,全長1.93米,寬0.35米。
文化領域又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于2013年7月在我市全面啟動。今年2月11日,記者從市文物部門獲悉,我市圓滿完成了第一階段國有單位文物收藏情況調查工作,共調查國有單位2964家,確認有文物收藏的單位29家,其中非文博單位16家、文博單位13家;共普查出可移動文物89989件(套),其中文博單位88682件(套)、文博系統以外的單位1307件(套)。
此次大規模的普查活動發現了一大批珍貴文物,有各個時期的地契、契約,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年)圣旨,同治年間誥命書,清代印書用的木雕版,清代重修中岳廟碑記,清朝檔案匯集等。近現代的有1958年周恩來頒發的國務院獎狀,關于偵察工作和土匪情況的通報、報告、總結,解放戰爭時期的紀念章,還有各個時期具有時代特色的印章等。1月15日至21日,市普查辦組織文物認定專家組,對各縣(市、區)提出認定申請的國有單位收藏文物進行了初步認定和鑒定。
據悉,此次普查的范圍是我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等各類國有單位法人收藏的可移動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經認定和在普查中新認定的國有可移動文物。民間(個人)收藏文物未列入本次普查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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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可移動文物?
可移動文物劃分以1949年為界。1949年(含)以前,可移動文物納入普查范圍的有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1949年后,可移動文物納入普查范圍的有兩類:一是被國有博物館、紀念館收藏登記的藏品,二是在國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限制出境目錄》內的書畫藏品。【原標題:這些文物保留至今,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