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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大師:朱熹

2013/6/14 15:11:25 點擊數: 【字體:


    朱熹是先秦以來儒家系統中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我國后期封建社會在文化思想領域中影響較大的一位思想家。從學術成就上看,他是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也是宋明理學最突出的代表。從他的歷史地位和社會影響上看,朱熹在中國古代學者之中,可算是屈指可數的幾位偉人之一。

    一、自幼勤奮好學立志要做圣人

    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別號晦庵,60歲以后自稱晦翁。祖籍徽州婺源(今屬江西婺源縣),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出生于福建南劍(今福建南坪)龍溪縣,卒于宋寧宗慶元六年(1200年)。卒后葬于建陽塘石里之大林谷。

    從朱熹的家世來看,其祖輩世代做官,為“婺源著姓,以儒傳家”,其家族在地方上很有名望。據江永編著的《近思錄集注·考訂朱子世家》記載:“唐末,有朱古寮者,世為婺源鎮將,因家焉。”自朱古寮傳至朱森為第七代,是朱熹之祖父,“以子贈承事郎,森生松,為朱熹之父。朱松字喬年,號韋齋,官吏部”,不到20歲就中進士,授建州政和尉,后來“因召對,稱善,改左宣教郎,除秘書省校書郎”。嗣后在吏部做官,他曾上疏極力反對秦檜與金人議和,最后受任出知饒州(今江西波陽)。未赴任,“得主管臺州崇道觀。”喜歡研究歷史,“取經子史傳,考其興衰治亂,應時合變”。他也是一位理學家,是羅從彥的學生,學習過楊龜山(時)所傳的河洛之學,其著作有《韋齋集》12卷,外集10卷。但朱松在朱熹出生的那年就失去官職,只好以教學為生,家境比較困難,更為不幸的是,當朱熹14歲時,其父就去世了。年少的朱熹,只好遵照遺囑的安排,依靠父親生前好友劉子羽過日子。

    從朱熹的生平事跡來看,他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從事讀書、講學和注釋儒家經籍。因此,他在學術上的成就比其他方面更為卓著。雖然多次擔任地方官職,但每次的時間都不長。他自24歲開始做官,到71歲去世,共被授官20余次,而由于權臣當道,多次遭受排擠,或辭而不就,真正在地方上做官總計不過10年,在朝做官40天。可見,其仕途坎坷,很不順意。

    朱熹出身于儒學世家,他的父親朱松對朱熹的教育十分認真。《宋史》本傳說:“熹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嘉問曰:‘天上何物’?”這個傳說,說明朱熹自幼就是一個具有強烈求知欲望的人。由于朱松是在二程理學思想教育下成長起來的儒生,他對兒子的要求自然是按照儒家學做圣賢的目標去實行。據《朱子年譜》中記載,朱熹在10歲時就“厲志圣賢之學”,每天如癡如迷地攻讀《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他自己回憶說:“某十歲時,讀《孟子》,至圣人與我同類者,喜不可言”。從此,便立志要做圣人。以后他又教育學生說:“凡人須以圣人為己任”。

   
朱熹在學習上的勤奮用功,可以從《年譜》的記載中得知一二。據記載,當他十五六歲時,讀《中庸》“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一章,“悚然警厲自發”,決心“以銖累寸積而得之”。“人一己百,人十己千”是《中庸》第二十章中的話。其原文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辯之,篤行之。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有弗問,問之弗知,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篤,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這段話是指導人們做學問的重要途徑和方法。所謂“博學之”就是要廣泛地汲取各種知識;所謂“審問之”就是學習過程中須詳審察問,把不明白的問題弄清楚;所謂“慎思之”就是指思考問題須在慎字上下功夫;所謂“篤行之”,就是要把所學的東西認真付諸實行。《中庸》是儒家經典之一,它講的學、問、思、辨、行本來是學習和實行圣賢們的學說和道德規范。但作為一般的為學方法來看,上述要求對我們是具有借鑒作用的。朱蕉在學術上之所以能夠取得那么巨大的成就,就是因為他能夠按照這個途徑和方法去實行。他后來深有體會地說:“某自十六七時,下功夫讀書,彼時四旁皆無津涯,只自憑地硬著力去做,自今雖不足道,但當時也是吮了多少年苦讀書。”(《年譜》卷1)、由于學習上進步很快,他在18歲時就考上建州鄉貢,19歲又考中進士。取得進士資格以后,朱熹繼續勤奮讀書。24歲時,朱熹競徒步數百里,求學于當時著名理學家、他父親的同學李侗。公元1160年,正式拜李侗為師。

    李侗是程頤再傳弟子羅從彥的高足弟子,而羅從彥則是二程著名弟子楊時的學生。朱熹受學于李侗之后,便潛心于理學的研讀,很快就成為李侗的得意門生。李侗曾贊揚他:“穎悟絕人,力行可畏,其所詫難,體人切至,自是從游累年,精思實體,而學之所造亦深矣”。并說朱熹“進學甚力,樂善畏義,吾黨罕有。”(《年譜》卷1)這樣,朱熹終于全面繼承了二程理學,并且進而集理學之大成,成了宋明理學家中的最高代表。

    朱熹年輕時,讀書的范圍十分廣博,除四書、五經外,對先儒的書乃至諸子百家、禪、道《楚辭》、兵書、史書無不涉獵,并且還吸取了許多自然科學知識。他是一位知識非常廣博的大學問家。

    二、仕途生涯多艱做官清正有為

    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朱熹22歲,官授左邊功郎,被派往泉州同安縣為主簿。他在任職期間,主要是認真為封建國家催收賦稅,按照儒家禮教整飭民風。他糾正了當地貧民因“貧不能聘”而行的“引伴為妻”的陋習。他還積極搜集藏書,在同安建立了“經史閣”和“學宮”,招收生徒進行講學,并以《周禮》、《儀禮》和唐、宋禮制為藍本,繪制了禮儀、器用、衣眼等圖,教授學生習用。此外,也協助當局鎮壓過一次饑民暴動。

    朱熹為官正直,能體察民情。公元1167年秋天,福建崇安發生大水災,朝廷派他前往視察災情,他曾遍訪于崇安各山谷之間。在視察中,朱熹發現“肉食者漠然無意于民,直難與圖事”(《文集》卷10)。他說:“若此學不明,天下事決無可為之理”(同上)。由于災情嚴重,糧食無收,地方官不認真救濟,到次年青黃不接之時,就在崇安發生了饑民暴動。這時,朱熹與知縣諸葛廷瑞共同發起,要求地方豪富,用藏粟賑救饑民,他又請求朝廷以“六百斛賑濟”,這才平息了饑民的暴動。由此,朱熹便想出了建立“社倉”的辦法,并建議朝廷廣為推行,作為解決農民在青黃不接之時的口糧問題的機構。他規定“社倉”的任務,是在青黃不接之時貸谷給農民,一般取息20%,這就可以不向豪民高利貸糧,若發生小饑,息利可以減半,若發生大饑、則可免除利息。當然設立社倉的最大好處可以防止農民暴動。為此,朱熹于公元1171年在其家鄉首創“五夫社倉”,作為試點,并上疏朝廷,建議按其辦法在全國范圍推行。由于此法對官僚地主和高利貸者不利,因而未能廣為推行,只有極少地方,如福建建陽和浙江金華等地實行了這個措施。

    朱蕉在做官期間,由于能夠體察民情,對于民間疾苦有所了解,他的任務雖然是維護封建剝削制度,但又竭力反對那種“竭澤而漁”的政策。公元1178年,他知南康軍(治所在今江西星子縣),就在上任的那年,南康發生災荒,朱熹發布了《勸諭救荒文》,勸導富裕之家要同情和救濟他們的佃客,“務令民食”,應將余糧以公平的價格和足夠的斤兩開賣給農民,不使有“流移饑餓之患”。同時要求農民“各依本分,凡事循理”,不要離鄉流亡。若有不軌,“定當追捉”。他又竭誠上奏,懇求朝廷免征星子縣的稅錢,并要求上級撥支錢糧修復該地長江沿岸堤防,用以工救饑的辦法緩解口糧問題。自此以后,朱熹得出經驗,認為要安撫百姓,使他們不犯上作亂,就必須恤民。公元1180年,他又上《封事》,請朝廷“恤民”,“省賦”。

    公元1181年8月,浙東發生饑荒,朱熹受命提舉兩浙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到浙東后,他不帶隨從人員,單車微服,去四方察訪民情,“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宋史》本傳)。經過察訪,朱熹親眼看到許多農民因受殘酷剝削和災荒而掙扎于死亡線上的凄慘現象,同時得知一些地方官的貪贓枉法行為。為此,他大膽奏劾了紹興府一個官員偷盜賑救饑民官米4160石的犯罪事實,又彈劾了衢州守臣李峰隱瞞災情和謊報政績的事實。更值得一提的是,當朱熹發現當朝宰相王淮的親戚,吏部尚書鄭丙和和侍御史張大經的密友臺州太守唐仲友“違法擾民,貪污淫虐,蓄養亡命,偷盜錢糧,偽造官會”等諸種罪行之時,能夠不顧自身安危,連續六次上疏彈劾,終于逼迫王淮撤去了唐仲友的官職。與此同時,他又雷厲風行地下令懲辦了一些貪官污吏,還懲罰了一些暴虐鄉民的惡棍土豪。在浙東任上,朱熹也上疏要求孝宗“盡出內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粢之本”,詔諭戶部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鳳凰網 2010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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