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同行的規矩是:“行客拜座客”。其情況是,某藝人路過一地,那里藝人談場說唱,他不管是否相識,都應近前客套一番,設場的藝人也需表示挽留的意思,以顯示人不親行親的情誼。還有另一種情況是,某藝人應約到—個村內行藝,同時又有另一藝人在同村演出,那新來的藝人就要主動與原來的藝人講明情況,表明自己并非爭行的心情。爾后,若新到的藝人技藝較高,聽眾冷落了原來的那位藝人,他也就無話可說了。否則,便被視為“踢場子”,如藝人在同一村子說愿書,兩個場子距離不遠,認識的要相互打個招呼,不相識的要說出師承門派,無師者不予對書,雙方藝人在開場時需約定暗號,在同一時間收場,若串通以放炮為令,炮響后無論唱那里,必須終止演唱,不得超越時間,否則將要受到同行藝人的責難。如若藝人不相識,就要各顯其能,最后誰的“生意水了”(丟臉了),便另請名藝人再對生意,直到奪回“彩頭”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