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幾日,上海建筑遺產保護又出新波瀾——上海最大舊改地塊安康苑內多處石庫門遭到隨意拆除。
安康苑地塊由6個街坊組成,占地超13萬平方米,是上海市最大體量的舊改項目。由于居住條件差,安康苑基地內很多居民此前一直過著“拎馬桶”的生活,2015年8月16日首批居民才開始搬遷。
在上海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安康苑舊改地塊已被列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并進入上海市風貌區擴區公示名單。
而近日據市民反映,這一地塊上的石庫門建筑正在被拆除,建于1912年的均益里、建于1942年的錢江新村以及建于1935年的永慶里,都已被不同程度地破壞。當地居民紛紛表示惋惜與痛心:“這就是上海的根啊,還有什么是!我們這里就是標準的石庫門房子!”
二
早在2011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后,上海市就明確全市各級別不可移動文物共有4422處。
上海市文保部門表示,原計劃在2015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區縣文物保護點的登記工作,今后所有類型的文物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不會再發生被擅自拆除的現象。
但目前約有半數區縣還沒有完成轄區內不可移動文物的梳理、登記和公布工作,數量約為2800處,其中就包括“安康苑”所在的原閘北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凡是被各級人民政府正式公布過的文物保護單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包括全國重點文保單位,省級、區縣級文保單位,以及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等。
我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阻滯了上海市各區縣不可移動文物的登記工作,但值得反思的是:沒有走完法定程序的不可移動文物難道就可以隨便拆除?
三
對此,上海交通大學建筑文化遺產保護國際研究中心主任曹永康先生在接受上海新聞綜合頻道“夜線約見”欄目采訪時,闡述了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觀點和理念:
不可移動文物是一個泛指的概念,是相對于館藏的可移動文物而言的,比如建筑物、墓葬、遺址等不容易移動的文物。
由于“三普點”的不可移動文物還沒走完登記和公布的法定程序,目前多數僅作為檔案登記,并未由政府公布掛牌。當前發生的破壞事件,就是利用了保護中的這一模糊地帶。
但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具有自身的重要價值,應該用特定的方式給予保護。
2014年施行的《上海市文物保護條例》規定:
第十一條:相關部門履行類似土地出讓、舊城改建、征收房屋等職責時,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的,應當征詢同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第十二條: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區、縣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為文物保護點。
2010年實行的《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第十六條也規定:“不得擅自改變歷史風貌區建筑的原有方面,應當保持建筑的歷史文化風貌”。
此外,上海市在2015年重新擴展了歷史文化風貌區范圍,這次拆除的建筑就在風貌區之內,應該要被嚴格保護。即便萬不得已要拆除,也需要經過法定的審批程序,而不是隨意拆除。
即便舊改會對老房子造成一定損害,但它主要是惠及民生的工作,解決的是安全問題和宜居問題。只有少數老房子可能需要拆除重建,大部分是需要修繕和改造的。一些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建筑和一般歷史建筑,要進行特殊對待和保護。
四
上海由于石庫門破壞嚴重,已經啟動了“2016-2018年上海成片風貌保護三年行動計劃”的搶救性保護工作,提出要按照分級、分類標準對石庫門、工業遺產等制定保護要求,并積極推動石庫門納入世界文化遺產。上海市規土局局長莊少勤指出,“今后30年以上的建筑要拆房的話要加把鎖了,區里不光是住建部門同意,規劃部門和文管部門也要同意”。
但現在,未經任何規劃和審批手續,位于歷史風貌區的不可移動文物即遭破壞和拆除,這種說拆就拆的行為,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制度的監管和保障不力,懲罰的措施和力度不夠而導致肆意妄為。
目前據上海市靜安區相關職能部門透露,此風貌區石庫門拆除行為已被喊停,并要求確保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這一破壞事件也令上海市文保部門非常憤怒,表示要繼續跟進此事,不僅要對一些相關人員和相關單位進行處罰,也要做好整個地塊的保護規劃。
五
對于這一破壞事件,需要深思的是:什么時候此類事件能夠不再隨意發生,經濟利益不再凌駕于文物保護之上,而不是等到破壞發生才亡羊補牢?
當然這一事件也讓我們看到了文物保護的一大亮點:群眾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參與度與監督作用越來越大。這次破壞事件就是由市民主動舉報的,而且在得知破壞的消息后,很多市民紛紛以輿論表示反對。
文化遺產保護本來就應該深入于大眾,只有全社會都形成保護的意識和合力,文化遺產才能得到妥善的保護,也才能真正發揮世代傳承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