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縣衙位于內鄉縣城內東大街,始建于元代,明清兩代屢毀屢修。
縣衙坐北朝南,存房屋98間,建筑面積2704平方米,有大門3間,大堂面闊5間。木制構件上全部有花鳥彩繪,姿態各異,栩栩如生。柱上嵌木聯一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大堂中間懸掛“內鄉縣正堂”金字大匾,匾額下為知縣審案暖閣,閣正面立一海水朝屏風,上掛“明鏡高懸”金字匾額。三尺法桌放在暖閣內木制的高臺上,桌上置文房四寶和令箭筒,桌后放一把太師椅,其左為令箭架,右有黑折扇。暖閣前左右鋪兩塊青石,左為原告席,右為被告席。
大堂兩側有議事廳,大堂后側有平房兩間,為衙皂房。過衙皂房即至重光門,門上懸掛“天理國法人情”金字匾額。回廊式的走廊,圍繞兩側配房,過重光門,兩側有重檐雙回廊配房,正面為琴房,面闊5間。堂后院落兩側有配房,前后檐下皆有回廊,正面為迎賓廳。出迎賓廳又一進院落,正面為三堂,左右為回廊式配房。
三堂兩側有東西花廳院,為眷屬宅院。三堂后為后花園,已毀。衙內院落開闊幽靜,氣氛肅穆。院中現有一元代桂花樹,樹高9米,枝葉繁茂,另有一株南天竹,四季常青。這座縣衙是我國保存最好的古代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