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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曹操辯誣

2013/11/13 15:41:30 點擊數: 【字體: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正月,官渡之戰前夕,袁紹命幕僚陳琳致書盟友豫州牧劉備,約請他及時作出策應。陳琳便寫下了一篇《檄州郡文》(《文選》卷44作《為袁紹檄豫州》)。有關曹操掘墓并設盜墓專官“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之語,就出自陳琳的這篇檄文。

    陳琳的這篇檄文內容多不屬實。以下略作分析。

    1. 檄文所云曹操盜墓及專設盜墓官之事,并無旁證。

    在現存的史料中,最早記載曹操“盜墓”的,是《文選》卷44注引的《曹瞞傳》,其云:“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寶。”《曹瞞傳》為孫吳人撰寫,著者姓名無可稽考,原書也已散佚,只有《三國志注》、《文選注》及《太平御覽》等書保留了少量的佚文。而這條記載,當來自陳琳的這篇檄文。

    最早記錄陳琳這篇檄文的,并非成書于西晉時期的《三國志》,而是南朝宋代史家裴松之在《三國志·袁紹傳》注中所援引的《魏氏春秋》。稍后,范曄的《后漢書·袁紹傳》以及梁代蕭統編《文選》都收錄了這篇檄文。三書所記,文辭各有小異,而大意略同。

    南朝梁代沈約《宋書·前廢帝紀》記載:“(帝)以魏武帝有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佑領之。”《南史·宋前廢帝紀》中的這幾句話則照抄《宋書》。至此,曹操之專設“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二官,遂成“鐵案”。

    陳壽在撰著《三國志》時不會不知陳琳的這篇檄文,但他并未選錄。他在撰著《三國志》時,對“前朝”曹操這個十分敏感的人物,極力曲筆以避禍,如《武帝紀》記曹騰“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生出本末”,曹操的父親竟然不知由來!再如記曹操于興平元年(公元194年)攻拔襄賁,“所過多所殘戮”。建安三年十月,曹操“屠彭城”。在《武帝紀》文末的“評曰”中仍有“運籌演謀,鞭撻宇內”的貶損之語。對此,清代史家趙翼《廿二史札記》卷6有“《三國志》多回護”專條批評陳壽未能秉筆直書。

    即使以如此的態度撰寫《三國志》,陳壽仍然沒有選取陳琳的這篇《檄州郡文》。則可知,該文所述之事過于荒誕,實無史料價值可言。

    2. 檄文本不可作史料。

    檄文,本是古代軍事聲討、曉諭性的文告,檄文的性質決定了其措辭夸張。《太平御覽》卷597引李充《翰林論》說:“檄不切厲則敵心陵,言不夸壯則軍容弱。”言辭“切厲”、“夸壯”便是檄文的風格,可知,它的作用在于長我志氣,滅敵威風。劉勰在其《文心雕龍·檄移》中認為,檄文應是“使聲如沖風所擊,氣似欃槍所掃”,“使百尺之沖,摧折于咫書;萬雉之城,顛墜于一檄”的“壯筆”。

    所以,不能把這種“壯筆”文辭當做信史。

    3.檄文極力丑化曹操的祖父曹騰、父親曹嵩,有其特殊的用意,它迎合了當時社會“清流”對宦官集團的仇恨心理,并進而達到攻訐曹操的目的。

    東漢后期,宦官和士大夫間的矛盾已不可調和。桓帝延熹九年(公元166年)、靈帝建寧二年(公元169年)先后發生了兩次“黨錮之禍”,宦官集團對以太學生為主體的“清流”進行了全面的清剿。在此后的20年間,宦官勢力達到了極盛,中央官署全由宦官擔任令、丞,宦官的兄弟親戚充任刺史、郡守。

    袁紹出身于顯貴之家,自其曾祖父袁安以來,四世有五人位居三公,史載袁氏“門生故吏,遍于天下”(《后漢書·袁紹傳》)。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黃巾大起義爆發以后,東漢政府組建了一支新軍以保衛洛陽,在西園設立總指揮部,這就是著名的“西園八校尉”,宦官蹇碩為上軍都尉(即總統帥),袁紹為中軍校尉(即副總統帥)。靈帝死后,大將軍何進殺死蹇碩,不久何進也被殺,袁紹發兵悉誅宦官,死者兩千多人。陳琳的這篇檄文舊事重提,刻意指明曹騰的宦官身份,借此激起“友軍”以及社會對曹操的“公憤”。

    曹騰、曹嵩父子在當時并無顯惡,可知,檄文則意在對曹操進行人身攻擊。

    4. 曹操對這篇檄文的態度。

    袁紹敗亡以后,陳琳改投曹操帳下。曹操曾專就這篇檄文質問陳琳,《三國志·王粲傳附陳琳傳》記:“袁氏敗,琳歸太祖。太祖謂曰:‘卿昔為本初(袁紹字本初)移書,但可罪狀孤而已,惡惡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琳謝罪,太祖愛其才而不咎。”裴松之注引《典略》記:“琳作諸書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頭風,是日疾發,臥讀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病。’數加厚賜。”可知陳琳最擅撰寫“壯筆”類的軍事文告。曹操對檄文所說發掘梁孝王墓、專設盜墓官之事,索性不屑提及。

    5. 后人對“曹操盜墓”的認識。

    從北宋開始,對曹操的非議和丑化日益增多,洪邁在其《容齋隨筆》卷12,咒罵“曹操為漢鬼蜮,君子所不道”。也正是在宋代,學者對于檄文所云曹操“盜墓”之說提出了懷疑。

    清代何焯認為,后世有關“曹操盜墓”的傳聞,即是以陳琳的這篇檄文為根據,他說:“此事不知信否。《文選》注(引)《曹瞞傳》云:‘曹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寶,天子聞之哀泣。’似緣此檄而實之者也。”(《義門讀書記》卷26)

    今人張舜徽主編《后漢書辭典》“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條也認為,這兩個“官職”是“袁紹攻訐曹操時所云官名”,實無其事。

    由此可知,曹操盜墓、設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皆為荒誕之說,并無佐證,當為陳琳檄文中“切厲”、“夸壯”的不實之辭。□ 欒貴川【原標題:為曹操辯誣】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安陽網 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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