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客死杭州,是兩宋歷史的一大拐點。
宋高宗紹興十年(1140年),金兵大舉南侵,企圖滅宋;宋軍奮勇殺敵,全線告捷。
順昌(今安徽阜陽)之戰,劉 以少勝多,擊敗金軍。而后,韓世忠、岳飛凱歌高奏,捷報頻仍。
“岳家軍”郾城(今河南漯河市郾城區)大捷,擊潰金軍主力;之后,收復鄭州、洛陽等,挺軍朱仙鎮,直逼東京汴梁。
北定中原,就在眼下。
在此關口,高宗、秦檜命令各路宋軍班師,“十年之力,毀于一旦”。
宋軍退兵,已經光復的國土,也拱手給了金人。
可戰而不戰,為的是徹底“求和”。
為向金人“示和”,高宗將韓世忠、岳飛、張俊召至行在(今浙江杭州),委以國家軍委主席、副主席,解除了他們集團軍司令員之兵權。
向金求和,金以“必殺岳飛”為條件。
紹興十一年十一月,宋、金達成“和議”共識;十二月末,岳飛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紹興十二年三月,“和議”走完了全部手續。
“紹興和議”要點如下——
稱臣:南宋向金稱臣,即“世世子孫,謹守臣節”,金主冊封趙構為皇帝。
劃界:金與南宋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今陜西寶雞西南)為界;南宋割唐、鄧二州及商、秦二州之大半予金。
納貢:南宋自紹興十二年開始,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年。
岳飛死于“紹興和議”。
大宋就此遭到“腰斬”,而有了北、南“兩宋”……
岳飛結緣韓琦曾孫韓肖胄
寫“韓琦與晝錦堂”,怎么突然冒出了岳飛?
因為岳飛家在相州湯陰,就讓岳飛給力“韓琦與晝錦堂”?
當然,不是。
沒有“晝錦堂”的“打工”錘煉,岳飛身前也許成不了抗金名將。
沒有韓琦也就是“晝錦堂后裔”、南宋宰相韓侂(tuō,此前注音有誤——編者)胄為其盡洗不白之冤,岳飛身后也許就永遠游走在“黑白各表”的爭議中。
岳飛身前身后事,都與“晝錦堂”密切相連。
晝錦堂,起初只是韓琦知相州(今安陽)期間在其官署后院營造的康樂園中的一個單體建筑。
因了歐陽修的《相州晝錦堂記》太過給力,“晝錦堂”成了韓琦一系韓氏裔孫的堂號;晝錦堂裔孫遍布世界,至今已有80萬之眾。
岳飛能在晝錦堂“打工”,蓋因神宗對韓琦家族有個“優禮老臣,不避本籍”的任職詔令——
“公(韓琦)歿后,其子忠彥以墳墓缺照管,乞以其弟粹彥監相州酒稅。神宗御批曰:‘韓琦有功于國,特依所乞。今后常注其現仕子孫一人,隨本資任,當相州一差遣。’后琦之孫治守相州,治之子肖胄乞侍其父疾,(徽宗)詔即除肖胄守相州,代其父任。徽宗謂曰:‘先帝(神宗)詔韓氏世官于相,今父子相代,榮事也。’琦守相,作晝錦堂;治作榮歸堂;肖胄又作榮事堂。三世守鄉郡,人以為榮。此又特寵勛臣,而使世官鄉邑,不避本籍者也。”
韓肖胄(1075~1150)在徽宗宣和元年(1119年)知相州,《宋史·韓肖胄傳》云:“在相四年……肖胄策幽薊(金國)且有變,宜陰為守備(暗地里做好防備)。已而金騎入境,野無所掠而去。”
就在韓肖胄始知相州的宣和元年,岳飛(1103~1142)有了兒子岳云。
家庭負擔陡增,17歲的岳飛只好出去“打工”找錢。
岳飛到了“晝錦堂”,當了韓家的佃客。
岳飛之孫岳珂編寫的《鄂王行實編年》云:“宣和四年……春三月,賊首張超率眾數百,圍魏王韓琦故墅。先臣(岳飛)適在墅告糴,怒曰:‘賊敢犯吾保耶(亂賊竟敢冒犯我的地盤——由是觀之,岳飛既是韓府佃客,也是韓府‘保安’)!’起而視之,超方恃勇直前。先臣乘垣,引弓一發,貫吭而踣(張超被岳飛射穿喉嚨而倒斃)。賊眾奔潰,墅賴以全。”
此時,韓肖胄年近五十歲,岳飛二十來歲。
此番“救主”,至少韓肖胄對岳飛建立起了某種信任。
韓肖胄在高宗時代擔當南宋“簽書樞密院事”(相當于國家軍委副主席,本名簽署樞密院事,避宋英宗趙曙諱而改)等高官期間的某些奏表,至少也為“岳家軍”的成長創造了一個好的政治環境。
《宋史·韓肖胄傳》云:“(建炎)三年(1129年),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通問使(出使金國長官)……五年,詔問前宰執戰守方略,肖胄言:‘女真等軍皆畏服西兵(西北軍人)勁銳善戰,今三帥所統多西人……自荊、襄至江、淮,綿亙數千里,不若擇文武臣僚按行計度,求險阻之地,屯兵積糧,則形勢相接。今淮東、西雖命宣撫使……勢孤力弱,難以責其固志。當移二將于江北,使藩籬可固(岳飛鎮守荊、襄,移于‘江北’)。’又言:‘……畿甸(汴梁附近)、山東、關河之民怨金人入骨,當以安集流亡,招懷歸附為先。今淮南,江東、西荒田至多,若招境上之人,授田給糧,捐其賦租,必將接跡而至。’又奏:‘江之南岸,曠土甚多,沿江大將各分地而屯,軍士舊為農者十之五六,擇其非甚精銳者,使之力耕,農隙則試所習之技藝,秋成則均以所種之禾麥,或募江北流徒及江南無業愿遷之人分給之,創為營屯。止則固守,出則攻討(‘岳家軍’之形態,就是如此這般)。’起知常州,召赴行在(杭州),提舉萬壽觀,尋除簽書樞密院事……”
在岳飛被害事件上,韓肖胄肯定不是參與者。
也許勢單力薄,也查不到他的反對之聲。
但是,韓肖胄不是“紹興和議”的受益者。
“紹興和議”后,韓肖胄退休賦閑,“與其弟膺胄寓居于越(紹興)幾十年”。
韓琦曾孫韓 胄力挺岳飛
“西湖萬頃,樓觀矗千門。春風路,紅堆錦,翠連云。俯層軒。風月都無際……看賢王高會,飛蓋入云煙。白鷺振振,鼓咽咽。
“記風流遠,更休作,嬉游地,等閑看。君不見,韓獻子,晉將軍,趙孤存。千載傳忠獻(韓琦),兩定策,紀元勛。孫又子,方談笑,整乾坤。直使長江如帶,依前是、保趙須韓。伴皇家快樂,長在玉津邊。只在南園(韓侂胄的府第)。”
愛國詞人辛棄疾《六州歌頭》歌唱的,是韓琦之孫的兒子,南宋宰相韓侂胄。
愛國詩人陸游也為韓侂胄作了《南園記》,云:“……逮至于公(韓侂胄),勤勞王家,勛在社稷,復如忠獻(韓琦)之盛,而又謙恭抑畏,拳拳志忠獻之志不忘如此。公之子孫,又將嗣公之志而不敢忘。則韓氏之昌,將與宋無極。雖周之齊魯,尚何加哉!”
韓獻子,也就是韓厥,為韓氏先祖,晉國將軍。
當初,韓厥為趙氏家臣;后來,韓厥力扶趙氏孤兒。
“韓氏之昌,將與宋無極”——春秋時代“韓與趙”的故事,在趙宋,自韓琦、韓忠彥到韓侂胄,依然被不斷地“復制”著。
詩人詞家緣何如此這般高唱韓侂胄?
一切,還是先從韓侂胄“崇岳貶秦”說起。
“和”與“戰”,是南宋一朝的“主旋律”。
殺害抗金名將岳飛的元兇,就是力主與金“媾和”的秦檜。
宋高宗一朝,將岳飛與蔡京、童貫并列,都是王朝的大奸大佞。
宋孝宗即位,傾向于抗金復國,“詔復飛官,以禮改葬”,并追謚岳飛“武穆”。
孝宗似乎給岳飛平了反。
孝宗為岳飛之死定的調子是“坐事以歿”,隱晦得很;公文亦諱言冤獄,只是說岳飛“雋功未就,偉志莫伸,身隨以殞,有遺憾焉!”
追謚“武穆”,不是盛謚;“改葬之禮,非復典彝;官其諸孫,僅同卒伍”。
似乎還不如不平反:“是則雪飛之冤,而取眾怒,不若不為之為愈(較好)也”。更何況,“大臣謚之極美者有二:本勛勞,則忠獻為大……渡江后,秦檜謚忠獻”。
孝宗只是“復飛官”,一點兒也不想說制造冤獄的秦檜的事。
岳飛之子岳霖遺言:“先公之忠未顯,冤未白……”
宋寧宗嘉泰四年(1204年),在韓侂胄的主導下,追封岳飛為“鄂王”,追奪秦檜王爵與“忠獻”之謚,改謚“謬丑”、“謬狠”。
至此,套用岳霖的遺言,岳飛終于“忠盡顯,冤盡白”。
崇岳貶秦,也許多少還因了“老鄉關系”乃至“私人情感”:岳飛與韓侂胄都是家在相州,而且岳飛還在晝錦堂“打過工”,護衛過晝錦堂,使其免遭賊寇洗劫。
次年,也就是1205年,宋寧宗改元“開禧”。
緣何“開禧”?
甚至金國,都從“開禧”里嗅到了戰爭的味道:“宋人置忠義保捷軍,取先世開寶(太祖年號)、天禧(真宗年號)紀元,豈忘中國者哉!”
宋朝年號,基本上反映的是當朝帝王與大臣要干的大事情,堪稱風向標式的“總路線”。
崇岳貶秦,更重要的是為了北上伐金,“風勵諸將”,統一南宋軍民的思想。
由是,南宋一時軍政修明,人心振奮。
于是乎,寧宗詔曰:韓侂胄主導“開禧北伐”……【原標題:崇岳貶秦,韓侂胄盡洗岳飛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