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交橋下,記者見到老亢戴著口罩、穿著工作服正在橋墩上噴刷標語。忙完手里的活兒,老亢摘下口罩笑著說:"省廳(指公安廳)要求交警部門2月底必須刷完標語,民警們都忙,我就只好一個人干了。俺那小飯店,等3月份再開張吧。"記者注意到,老亢提到各級公安部門總是說"省廳"、"市局"、"支隊",仿佛自己是一名正式的交通警察。
老亢的搶險車已經換成了由小貨車改裝成的"大篷車"了。搶險車表面是交通安全宣傳漫畫,里面是交通標志牌、急救箱、滅火水箱、吊裝設備等。老亢說,妻子的埋怨只是嘴上說說,"遇到事兒",她也會忙前忙后幫著準備救人的東西。
2003年,有一次下了一場大雪,事故陡增,老亢日夜不停地搶險。老亢說,事后他想,能否在自己的搶險車上安裝一個清理積雪的機械,這樣就可以減少事故。文化程度不高但心靈手巧的老亢,很快對自己的搶險車進行了改裝,裝上了自制"掃雪機",到路上一試,還真管用!去年和今年連下幾場雪,老亢家附近的路段幾乎沒有發生大的事故,原因就是這里的積雪早被亢社欣給清理完了。
2004年7月23日晚上,洛常路平樂路口一輛轎車翻車起火,司機被困在車里。民警和老亢都趕到了,可由于火勢太大,人根本無法靠近。等消防人員趕到將火撲滅,司機已被燒死了。老亢為此幾天幾夜沒睡好,他說,如果當時有消防設備,那名司機很可能不會喪命。于是,亢社欣又鉆研起消防設備,并成功地在自己的搶險車上安裝了兩個一噸容量、用于滅火的水箱。老亢說:"雖然消防器材到現在還沒派上大用場,但有備無患!"
誰也不知道老亢及其家人為老亢的"義務"付出了多少。我們知道的是,幾乎所有的洛陽市民,提起老亢都贊不絕口。
采訪手記
盼望老亢早日"下崗"
本報記者在忙碌的采訪中,多次邂逅老亢在交通事故現場搶險的場面。當周圍的人,包括警察在內,對卡在事故車中的遇險人員束手無策時,老亢的身影就意味著生的希望。
記者清晰地記得,2003年2月3日(農歷大年初三)下午4時許,一輛小汽車與一輛大貨車在白馬寺附近的公路上相撞。記者接到熱線趕到現場時,老亢正滿頭大汗地施救。他不停地從變形的車中一個個背人。背出一個,身亡了;再背出一個,身亡了……終于,一位50歲左右的男子被老亢背出來,還活著!
老亢只是一位普通公民,雖然他表示,救人是他的義務與責任,但這畢竟不是他的專門職責。作為一名非專業人員,老亢12年來救助了600多名傷員,這一感人事跡的背后,也許意味著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我們的專業救護機構,是不是還有改進的余地?如果專業機構把工作做到位了,老亢也就不必犧牲自己的時間與金錢去忙忙碌碌了。指望平民老亢來搶險,說明我們的專業救護機構做得不夠好,我們的救護機制需要完善。
老亢的義務搶險工作做得足夠出色,但我們這個社會的交通事故救護工作,絕不應過多地依靠一個老亢。社會的責任還是應該由整個社會來承擔。在對老亢表示充分敬意的同時,我盼望著老亢光榮"下崗"、回歸普通人生活的那一天。□首席記者任雙玲【原標題:洛陽農民亢社欣義務搶險十二年 救助傷員六百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