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
1911年10月10日,武昌首義算得上“革命”嗎?這不是我們現(xiàn)在的疑惑,而是當時《泰晤士報》的問題——該報國際版編輯在刊發(fā)駐北京記者莫理循發(fā)回的即時電訊稿時,刪掉了這個詞。其編輯布拉姆在寫給莫理循的信中解釋道:“目前為止,我只冒昧地對你的電訊改動了一個詞,即‘革命’一詞。我們的研究文體的專家確切地對我說,這個詞只適用于成功的叛亂,只能在叛亂已經(jīng)成功之后使用。很顯然,除非和直到政府已被推翻,不論起義的形勢如何嚴重,也不可將起義稱為革命。”
武昌首義的消息傳到河南洹上村里,袁世凱正在過他退休回鄉(xiāng)后的第三個生日。據(jù)說,來賀的朋友對此判斷亦如《泰晤士報》編輯,認為可能只是一場小騷亂而已,唯袁例外。
革命,對現(xiàn)在的中國讀者而言,已是日常用詞,而當年它出現(xiàn)時,卻是完全嶄新的概念,無此原因,鄒容的《革命軍》也不會發(fā)行100多萬冊,影響深遠。金沖及先生解釋:“革命,通常是以暴力的形式,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對原有社會秩序實行重大變革。它絕不是任何人想這么做就可以把它制造出來的,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需要具有必要的社會條件。……一場全國規(guī)模的革命想取得哪怕是部分的成功,都需要在人們面前提出一個與往不同并被眾多人接受的新的思想和目標,使人們燃起新的希望,深信目前的處境盡管艱難,這種狀況卻是可以改變的。”在武昌打響起義的第一槍,之后名為“辛亥革命”,正是這種革命——它結束了幾千年君主專制制度。
不過,回到這場革命的具體歷史現(xiàn)場,引發(fā)它的時代因素,仍在前述結構性要件之中:鐵路、列強資本、清政府舉債以及憤怒的中國人。
更微觀而具體地分析清政府辛亥年(1911)財政結構:按預算,這年歲出達3.3865億兩,歲入則為2.9696億兩,赤字為4169萬兩。如果將各省的地方行政費3770萬兩計入,則赤字將達7939萬兩。這還只是官方公布的數(shù)據(jù)。清政府的解決之道只能是舉債。這個時候能夠拿出來的項目是粵漢、川漢鐵路。當時郵傳部尚書盛宣懷找到這個“招商項目”,上秉攝政王載灃,力主將其交給洋人修建以尋借款。1908年,鐵路借款開始商議。
復雜的情勢在于,粵漢鐵路先前由美國合興公司承辦,但這家公司在簽訂合同3年后仍未開工,于是于1905年8月由中國向美國合興公司備款贖回,交給民辦。同時川漢鐵路亦為民辦鐵路,到1911年,四川人民已為川漢鐵路集資實收股額1645萬元。
自1908年開始,英、法、美、德四國銀行開始商議介入粵漢與川漢鐵路,兩年時間他們完成了自己的方案——并且自行商定把鐵路范圍向南延伸到廣東,向西延伸到四川。這種重大的突破,并未跟清政府打任何招呼。這時候,美國希望進入東北修筑鐵路,與日本在這一地區(qū)就東北鐵路展開激烈爭奪,由此矛盾,日本《朝日新聞》將川漢、粵漢鐵路的借款草案揭載出來。湖北留日學生得此消息,立刻嘩然,保路運動由此興起。
已交由地方商辦的川漢與粵漢鐵路,如果欲以此向四國銀行借款,則必然收歸國有。1911年5月8日,清政府“皇族內閣”確定,第二天,內閣即宣布鐵路干線國有。隨即任命端方為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鐵路干線既收歸國有,之后又要將各省鐵路公司的已收股金強行奪去——立憲派人士彭芬記錄:“夫鐵路收歸國有,此乃國家政策。顧收路必須還本,待遇必須平均,方不致國民之反對。乃初則堅持不能還本,不久則廣東承認付還矣,不久則湖南允許酌還矣,至于四川、湖北兩省,仍然不準付還……”對于湖北,尤其是四川那樣廣泛持有鐵路商股的人來說,這種豪奪,情何以堪?國家如此赤裸裸霸占民利,激變已如弦上之箭。
四川騷亂無可避免,粵漢、川漢鐵路督辦端方帶著湖北新軍4個營入川;還未到達四川,尚在途中,端方即接到武昌起義的消息。據(jù)說,當時端方不僅知道武昌起義,還知道重慶已經(jīng)獨立——這正是他要經(jīng)過的地區(qū)。這時,他一再向部隊聲明,自己不是滿洲人,而是“投旗”才有4代的漢軍旗人,原姓陶,不姓托忒克……但是,這支入川部隊仍然嘩變,端方被殺。
在這樣的背景下,武昌起義槍響僅兩天,起義士兵即占領武漢三鎮(zhèn)。12天后,湖南、陜西兩省首起響應;當月內宣布獨立的還有江西、山西和云南;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