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俅和柳三復甫一進入公眾視野,個人球技已經爐火純青——他們的本事啥時候練成的?
在商業發達的北宋,各種行會都已出現,蹴鞠也不例外,民間已經有了組織叫做圓社,也叫齊云社,相當于足球俱樂部,并有了一套完備的人才培養、選拔、比賽機制。高俅這些高手,少不了是經過圓社“青訓”的。
圓社最重要的任務是發展人頭,《蹴鞠譜》中就經常宣傳“不入圓社會,到老不風流”,“萬中風流事,圓社總為先”。圓社不僅是蹴鞠藝人的組織,普通愛好者也可以加入,因此人氣很旺,當時把孩子往圓社送的家長很多,《蹴鞠譜》里的《蹴鞠須知》,開篇就說,“凡子弟蹴鞠,乃是人中高貴,鬧里奪尊”,這是當時公認最高雅的課外學習班了。
圓社的第二個任務是組織競賽,評定蹴鞠藝人的技術等級。對于一個籍籍無名之輩來說,通過圓社的評級考試取得“校尉”稱號,是揚名立萬的必由之路。圓社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定級大賽,叫做“山岳正賽”,賽前會提前發通知,先交報名費,叫做“香金”,比賽采用二人白打對踢,對陣名單提前一天由圓社負責人定好,不能更改。比賽局數要先商量好,三局、五局、十局都可以,分出輸贏后,“贏者得名旗下山,輸者無旗下山”,名旗相當于證書。
圓社內部的評級比賽,也考單獨一人的成套踢法,考生要提前把自己準備做的動作寫到單子上,順序、花式都“不許打脫”,所以想蒙混過去很難。
圓社還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宣傳蹴鞠的價值,保護藝人的利益。當時,皇帝就是蹴鞠最好的形象代言人,所以圓社人創作的不少廣告詩詞都把皇帝拉出來抬身價,“宋祖昔日皆曾習,占斷風流第一家”,“風流富貴真難比,曾遇宣呼到御前”;此外,蹴鞠能健身消食,培養社交禮儀,“能令公子精神爽,善誘王孫禮儀加”,也是宣傳重點。
在保護藝人方面,圓社除了提倡尊師重道之外,主要是對外地來的蹴鞠藝人進行盤查、考核并提供服務。比如說,一個洛陽職業蹴鞠藝人想到開封闖蕩,他得先到開封圓社供奉的神案前燒香跪拜,圓社負責人社司、部署會問他姓名、籍貫,最重要的是老師是誰,之后約定第二天再來,就像評級比賽一樣嚴格考核球技,通過了才會提供食宿,允許他在開封表演或者收徒。
蹴鞠祖師爺不會蹴鞠
因為圓社的存在,宋代蹴鞠有很多規矩,其中,無論是拜師、評級比賽還是歡迎外籍球員,都得先拜祖師爺。拜的誰呢?清源妙道真君,俗稱二郎神。
清源妙道真君最初出現于北宋,宋真宗趙恒封赤城王趙昱為清源妙道真君。南宋時,模仿《東京夢華錄》寫就的《夢粱錄》記載:“二郎神即清源妙道真君,在官巷,紹興年間建祠。舊志云,東京有祠隨朝立之。”而在明代小說《封神演義》中,清源妙道真君是楊戩。但無論趙昱還是楊戩,古代都沒有他們會踢球的文字記錄,所以有研究者推測,可能是二郎神的千變萬化跟踢球神技有一比,所以將其推作祖師爺。
清源妙道真君的第三種說法,是“西川灌口神”,本是指修建都江堰的蜀守李冰,后來衍化為李冰的次子,俗稱灌口二郎。文獻記載,后來五代十國前蜀后主王衍“雅好蹴鞠”,技術高超,常常把自己打扮成灌口神的模樣,還創作《甘州曲》自比神仙。后世認為,二郎神演變為蹴鞠神,可能跟王衍有一定關系。
值得一說的是,這位王衍是前蜀高祖王建的兒子,老家河南許州舞陽,投降后唐后遭背信棄義,被殺死在由四川赴洛陽的路上——殺死他的后唐莊宗李存勖愛好戲曲,后來和李隆基一起成為戲曲界的祖師爺,而戲曲界也極其尊敬二郎神,奉之為戲神。
除了尊奉祖師爺,圓社對拜師也很重視。如果一個人沒請過老師,不懂得場上規矩,背地里會被罵作“野圓”、“鬼圓”或“無爹鬼”,也沒有資格參加山岳正賽,不入主流。想跟老師學球,要“備酒禮,辦筵席禮物,贈與師父”,禮物可以是衣服、鞋襪,也可以直接給銀鈔。在當時,加入圓社學球是很費錢的事,“圓社中要無你錢我錢”,大大方方,“做子弟非財不行”。
圓社對球場禮儀的規定也細致到了難以想象的程度。踢完球散場,子弟一定要請師輩飲酒,三杯酒后,把球拿給師輩褪氣。在場上踢球要謙讓,如果看到旁邊有觀眾,應該拿起球請他下場同玩,端王趙佶邀請高俅展示腳法,就是相當合乎禮儀的。一幫人相約踢球,要同來同散,不許先走,“火發不救”,家里失火了都不行。當然這有點夸張,真要走,拿出些錢來送給場上的老人,給眾人打聲招呼“諸位自在慢踢”,也能走。
因為當時蹴鞠表演常有音樂伴奏,圓社還有一個有趣的規定,如果場邊有良家女子觀看,伴唱的人就得注意歌詞,不能太粗俗,用今天的話講不能有黃段子,場上人員也不能把球踢向觀眾故意調戲,惹是生非。
蹴鞠明清時期跌入低谷
宋朝是蹴鞠的第二個發展高峰,盡管當時學球規矩多、學費高,但很多人愿意學。南宋末,蹴鞠特別是單球門比賽已經走下坡路,只有白打還流行。到了明代,社會上仍然有職業蹴鞠藝人,但已經沒有了勾欄瓦肆這種表演場所,蹴鞠客基本上成為流浪藝人,再無宋代的風光。
“嘉靖八子”之一的李開先有一首《贈蹴鞠客闕美》,里面有一句“眾技君均可,圓情更不同”,說這個藝人本事有好多樣,其中蹴鞠技藝最高超,這說明他不是專攻一技,已經不得不以多藝糊口了。反映晚明社會面貌的《金瓶梅》里,也塑造了蹴鞠藝人張小閑、白禿子等小角色,他們混得更慘,只是在妓院中幫襯妓女謀求一點賞錢,第十五回里還有一首《朝天子》詞描寫他們的生活,話說得極損:“在家中也閑,到處刮涎,生理全不干,氣球兒不離在身邊。每日街頭站,窮的又不趨,富貴他偏羨,從早晨直到晚,不得甚飽餐,賺不得大錢,他老婆常被人包占。”
不過,明代還是留下了蹴鞠史上的一件重要文物《宣宗行樂圖》。這是宮廷畫師濮陽人商喜所作,主人公明宣宗朱瞻基如趙佶一般無所不好,圖中有他觀看射箭、馬球、白打蹴鞠,親自玩投壺、高爾夫(捶丸)的場面,君臣玩得好不歡樂。但不要以為在宮里給皇帝踢球身份地位就很高,日子就很舒坦。《萬歷野獲編補遺》記錄了一件事,有個叫王敏的人善蹴鞠,“宣宗喜之,閹為內侍”——宣宗愛才的方式實在是狠,說是捧足球,還不如說是害足球,誰還敢玩?
短短二三百年,輝煌幾千年的蹴鞠就跌入深谷,今天很多人仍然不明白為什么。其實,在明朝開國,朱元璋就給蹴鞠定了調子。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他為了防止軍人醉心娛樂,下令有軍人學唱的割舌、打牌的斷手、踢球的卸腳。此外,尤為重要的一點是,元明以后文人忙于十年寒窗死讀書,不愛鍛煉身體,蹴鞠告別高雅,被視為浪蕩子弟的娛樂,地位走低,而缺少了文人的詩詞鼓吹,愈發無人學球。到了清代,政府大力提倡滿族的傳統體育項目,對中原地區的老項目或嚴令禁止,或冷漠處之,蹴鞠基本絕跡。
蹴鞠的消失在研究者眼中十分可惜,一些學者認為,蹴鞠的演變有兩大失誤:一是唐宋的單球門比賽只成全了專業藝人,沒能在群眾中普及;二是群眾中普及的白打玩法,在明清被自身派生的踢毽子喧賓奪主,而蹴鞠藝人沒有能力改進規則,擺脫危機。
這么講,可能讓唐宋以降的歷代蹴鞠藝人壓力山大,在墓里打滾。畢竟,一種運動的興衰是種種復雜因素左右的結果,況且,蹴鞠也不能說就完全消亡了——白打蹴鞠的“轉世”——踢毽子在今天仍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而視蹴鞠為鼻祖的現代足球,更成為世界第一大運動。如果知道了千百年后,許多平日對體育通盤不感興趣的人居然熬夜看世界杯,不敢錯過這個最熱門的話題,那些蹴鞠藝人定會知足,后輩也算未愧對祖師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