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公元1601年~公元1645年),字憲之,又字道鄰,漢族,祥符人(今河南開封,祖籍順天府大興縣(今北京),東漢溧陽侯史崇第四十九世裔孫,其師為左光斗,明末政治家,軍事統(tǒng)帥。官至明南京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因抗清被俘,寧死不降被殺,是我國著名的民族英雄。南明朝廷謚號忠靖;清高宗追謚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編為《史忠正公集》。
清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史可法在揚州就義,嗣子副將史德威尋遺體不得,乃葬其衣冠于梅花嶺下。清初曾建祠于大東門外,后毀圮。乾隆年間于墓西側(cè)建祠,并謚“忠正”。咸豐間毀于兵燹,同治九年(1870年)重建。1935年和1948年兩度維修。1949年后曾多次修繕,現(xiàn)為“史可法紀念館”。
后世挽聯(lián):
1.死含瑤草千秋恨;魂傍梅花萬古香。
2.騎鶴樓頭,難忘十日;梅花嶺畔,共仰千秋。
3.明月梅花,拜祁連高冢;疾風勁草,識板蕩忠臣。注:俞樾挽
4.一死報朝廷,求高帝列皇,鑒亡國孤臣恨事;三忠扶天紀,與蕺山漳浦,為有明結(jié)局完人。
5.殉社稷,只江北孤城,剩水殘山,幸留得風中勁草;葬衣冠,有淮南抔土,冰心鐵骨,好伴取嶺上梅花。
6.我就是史督師,百世如聞獅子吼;更莫上梅花嶺,千秋自有姓名香。注:我就句:史可法被害前大呼此語。
7.佩鄂國至言,不愛錢,不惜命;與文山比烈,曰取義,曰成仁。
8.家國兩封書,壯明代三百年江山之色;衣冠一抔土,增溧陽五十世俎豆之光。
9.洪恩浩蕩,不能報國反成仇;史筆流芳,雖未成功終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