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召開的洛陽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第四批洛陽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擴展項目推薦名單》。其中,市級“非遺”項目27個、擴展項目5個,涉及民間文學、傳統(tǒng)美術、傳統(tǒng)音樂、傳統(tǒng)舞蹈、傳統(tǒng)技藝、傳統(tǒng)醫(yī)藥、民俗等多個類別。
洛陽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擁有大量“非遺”資產。我市高度重視“非遺”保護工作,“非遺”普查、名錄體系建設、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管理工作有序推進。洛陽現(xiàn)有8個國家級“非遺”項目、7名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省級“非遺”項目44個,省級“非遺”項目傳承人48名。此前,已公布三批市級“非遺”項目,共計108個,認定市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136名,各縣(市)區(qū)也積極開展“非遺”項目和傳承人認定工作,全市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體系初步建立。
去年,洛陽啟動第四批市級“非遺”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按照申報條件和相關標準,洛陽市文廣新局、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等組織專家對53個項目進行評審和認定,最終確定了第四批市級“非遺”項目和擴展項目推薦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