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國人眼里,研究中國歷史,最可靠的還是官史,官史較之稗官野史,似乎更有權威性。煌煌官史,可以是凌煙閣,可以是恥辱柱,進入凌煙閣的,都是忠臣良將,綁上恥辱柱的,都是奸臣佞吏,只要在官史上留下幾行文字,無異于蓋棺論定。然而,在《宋史·卷四百七十四》中,關于韓侂胄的史實和評價,很可存疑。本卷的列傳二百三十三,其實是奸臣專輯,其中的韓侂胄,是與蔡京、秦檜、賈似道等量齊觀的巨惡元兇。
韓侂胄,字節夫,南宋相州(今河南安陽)人。在寧宗一朝,曾任樞密院都承旨、平章軍國事、開府儀同三司。談到宋寧宗,不能不對其當政時的時代背景略作介紹。慶元元年(公元1195年),即寧宗執政之初,上距北宋亡國的靖康事變已近70年,距岳飛被害也已54年。這期間,除了公元1163年宋孝宗趙昚(shèn)發動過一次失敗的符離集抗金戰事,南宋小朝廷“直把杭州作汴州”,始終做著偏安東南,茍延殘喘的“臨安夢”,趙構祖孫作為金帝國的“侄皇帝”,不僅割地稱臣,而且歲歲進貢。
既然韓侂胄是一個“名垂青史”的奸臣,那么,在這一特定背景下,他有哪些劣跡呢?擇其要者,主要有三,一是禁止道學,二是崇岳貶秦,三是興兵北伐。
先說他禁止道學。朱熹是南宋時理學的代表人物。面對國土淪陷,朝廷偏安的現狀,作為寧宗的“帝師”,朱熹整日向趙擴灌輸“天理人欲”的陳腐之說,“正心誠意”的空泛之論,并借講學之機,幾番干預朝政,終于引起皇帝的反感,認為“朱熹所言,多不可用!”從而免去了他的侍講資格。在當時的朝廷奏對中,對朱熹十分不利,理學被斥為“偽學”,稱其“依正以行邪,假義以干利”。監察御史沈繼祖彈劾朱熹有“六罪”之多。朱熹被迫上表認罪:“草茅賤士,章句腐儒,唯知偽學之傳,豈適明時之用。”承認“私敵人之財”、“納其尼女”等,且“深省昨非,細尋今是。”在此情況下,趙擴下詔:“偽學之黨,勿除在內差遣”,撤銷了朱熹之職務,其門徒也如鳥獸散。這一事件,史稱“慶元黨案”。即使從《宋史》所載,此一事件之決策,似乎以寧宗為主導。
次說崇岳貶秦。對岳飛、秦檜的評價,一直是南宋戰、和兩派爭論的焦點。公元1141年,岳飛被趙構、秦檜迫害冤死獄中。孝宗一朝,才為岳飛平反昭雪,追復原官,并加謚武穆,但并未清算秦檜的罪行。公元1204年即寧宗嘉泰四年,韓侂胄主政,南宋朝廷追封岳飛為鄂王,從政治上予其高度褒獎。秦檜是在害死岳飛14年后才壽終正寢的,高宗趙構竟然加封他為申王,謚忠獻。寧宗開禧二年(公元1206年),在韓侂胄的主持下,朝廷正式作出決定,削去秦檜的王爵,并把謚號改為繆丑(荒謬、丑惡)。貶秦的制詞說:“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一時傳誦,大快人心。韓侂胄的崇岳貶秦,大大鼓舞了主戰派的士氣,沉重打擊了投降、妥協勢力,為北上抗金做了輿論準備。
再說興兵北伐。韓侂胄主政后,朝廷中被排斥的主戰官員得到起用,一直投閑置散、已是桑榆晚景的著名愛國志士辛棄疾、陸游重新進入朝廷視野。為了建立北伐的“統一戰線”,朝廷對遭到整肅的道學人士采取了馳禁政策。韓侂胄更是置生死于度外,并“輸家財二十萬以助軍”。應當說,在北伐決策過程中,韓侂胄在政治上的準備是充分的。趙宋朝廷南渡以來,由于長期偏安,文恬武嬉,不思恢復,以致武備不整,人才盡失,因此,此次北伐在軍事準備上并不充分,戰略上也有可資檢討之處。雖然戰爭開始階段取得了局部勝利,但由于以上原因,特別是身處四川前線的指揮官吳曦和安丙,或叛變投敵,或鉤心斗角,使得敵軍得以全力攻淮,這次洗雪國恥、恢復中原的努力,終于功虧一簣。
韓侂胄的結局是悲慘的。南宋兵敗之后,韓侂胄不僅被史彌遠陰謀暗殺,而且將其頭顱送給敵國“函首傳邊”。史彌遠掌控朝廷大權后,不僅對外推行投降乞和政策,而且恢復了秦檜的申王、忠獻“待遇”,并與金國訂立了更加屈辱的“嘉定和議”。人們不解的是:在《宋史》中,賣國求榮、追捧秦檜的史彌遠不是奸臣,而志在恢復、舉兵抗金的韓侂胄倒成了奸臣?《宋史》的修撰者,若非抄襲史彌遠改篡之史料,就是元代理學信徒之所為。誠如近代史學家鄧之誠所說,韓侂胄并“不盡如宋史所詆”,說韓侂胄是權奸誤國,“不免門戶道學之見。”(《中華二千年史》)由此可見,理學之殺人,豈僅“存天理,滅人欲”,此亦顯例之一。其實在當時,著名詞人周密就曾提出異議,韓侂胄“身殞之后,眾惡歸焉;然其間是非,亦未盡然。”(《齊東野語》)在韓侂胄這里,“勝敗乃兵家常事”沒人提了,“不以成敗論英雄”不適用了,《宋史》的修撰者竟然污蔑韓侂胄北伐抗金的動機系欲“立蓋世功名以自固”,真是誅心之論。由此韓侂胄為奸臣,實在是被歪曲了的歷史,應該恢復歷史的本來面目了。(安立志)【原標題:韓侂胄——《宋史》中的一縷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