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瑭《過卻金館》新注
2013/9/3 10:04:34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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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瑭(1474—1543)是明中期河南懷慶府武陟人,歷弘治、正德、嘉靖三朝,仕至工、戶、禮三部侍郎,以敦樸正大聞名于朝;他學識淵博,在儒學、哲學、文學、醫學、樂律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是當時著名的學者,他曾作有一首《過卻金館》詩,全文如下:
卻金本是尋常事,凜凜清風只至今;若使仕途貪者少,夷齊名姓亦消沉。
詩意為:身為政府官員,拒絕別人贈送的財物是很正常的行為,古人這樣清廉的精神到今天依然讓人景仰;如果做官的人都能做到不愛錢、不貪財,那么即使像伯夷、叔齊這樣以高尚守節聞名的人恐怕也算不得什么了。
通觀全詩,我們可以感受到,作者在贊美清廉者的同時,也發出了對當時官場貪賄之風盛行的感慨,全詩飽含辯證法的精髓,表達了作者憂國憂民的情懷。
1993年出版的《何瑭詩注》(董萬祿、馮清干注)和1999年出版的《何瑭集》(王永寬校點)中,均注此詩約作于正德十年何瑭任山東東昌府同知前后,這是因為他們都認為詩中所寫“卻金館”是指東漢楊震卻金的故址,其故址在漢時為昌邑,明時為兗州府金鄉縣(今同)。楊震為弘農華陰人,字伯起,少好學,通曉諸經,號為“關西孔子”,年五十始做官,《后漢書·楊震列傳》載:他由荊州刺史赴山東東萊太守任時,故所舉茂才王密為昌邑令,乃夜懷十金相贈,楊震說:“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說:“暮夜無知者。”楊震說:“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密愧而出,此事遂被后世傳為佳話。問題是:楊震卻金館所在的兗州金鄉在開州、東昌府境東南,相距甚遠,何瑭由開州(濮陽)到東昌(聊城)上任要往東北走,不可能經過,做為一名府官,一般情況下去外府的可能性也不會太大,因而筆者在拜讀此詩時,曾產生一些疑問,而筆者最近在網上見到的一些資料,為解開這個疑問提供了新的證據。
在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雙黃鄉卻金館村,也有一座卻金館,這座卻金館是為紀念明代名臣何文淵所建,關于這段歷史,何文淵的學生、永嘉(樂清)人、當過禮部侍郎的章綸,有一段精典的闡述:“太子太保吏部尚書何公文淵,宣德中守溫郡時,以朝覲之京(宣德七年),道經栝蒼馮公嶺,夜宿旅邸,永嘉縣丞于建遣其子間道懷金贈公,公笑而卻之,其人慚而退,過客聞之,遂書‘卻金館’三字于壁,有司因就其地創造亭館一區,且以‘卻金館’三字立坊,揭書于道左。自此往來士夫商旅皆於此宿。而騷人、墨客咸形之聲,詩歌詠以揄揚其美”(章綸《重修卻金館碑記》)。何文淵(1385~1457),字巨川,號東園,又號鈍庵,明廣昌縣盱江鎮人,永樂十六年(1418)進士,授監察御史,歷官溫州知府、刑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吏部尚書,其三子何喬新曾任河南按察使,仕至刑部尚書,亦為一代名臣。在當地學者呂立漢的《卻金館尋蹤》一文中,稱“明朝弘治年間進士何瑭的《過卻金館》絕句最耐人尋味”,其詩“憤世嫉俗”,希望官員能“廉潔奉公,為民做主,為國分憂”。
何瑭于嘉靖二年任浙江提學副使,負責提督一省學校,到下邊府縣視察是經常性的工作,因而他的詩作于浙江任上的可能性應該更高,有一次,他到紹興,從舟中望見某民宅甚巨,就問:“此屬誰家?治何賈而能為大室若是(做什么生意才蓋起這么大的房子)?”下屬回答:“此宦宅也。”他驚異地說:“宦則安能然?”為之良久方才離去。而且他在嘉靖五年,以南京太常寺少卿署南京翰林院學士,后郭杏東(即郭維藩)繼任,乃以“前直堂隸銀饋之”,何瑭笑曰:“當時已得太常直堂隸銀矣,復左右望耶?”將這筆名正言順的“雙工資”給拒絕了(馬理《大明資善大夫南京察院右都御史柏齋何先生神道碑銘》),在筆者看來,“何瑭卻金”之事雖然不像楊震、何文淵那樣引起“轟動效應”,但從所拒財物的性質來講,何瑭所做的卻更加難能可貴,不易做到,他能時刻不忘“慎微”,證實了他作詩不僅只是“詩言志”,而且更注重“身躬行”,不愧為一代理學大家、清官名臣。作者:荊小斌【原標題:何瑭《過卻金館》新注】
責任編輯:C009文章來源:焦作新聞網 200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