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忌改姓現象述略
2014/1/7 14:45:54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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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是標記家族系統的稱號。本來,“姓者統其祖考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所自分’,二者不是一回事。但是,秦漢以后姓氏合一,統稱為“姓”。這里所說的“姓/姓氏”,指的就是這種合而為一的姓。
如果把人名視作私名,那么姓氏可以稱為公名,即群體之名。正因為其涉及群體,所以,作為漢人必不可少的稱號,姓氏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是,這種穩定是相對的。由于種種原因,也存在許多更改姓氏的現象。下文要說的,是出于避忌的目的而不得不更改姓氏的現象(以下簡稱“避忌改姓”現象)。
一、避忌改姓的具體原因
在文化深層上,避忌改姓的現象反映了漢人對于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的調適。所謂避忌改姓的原因,就是這種調適的具體表現。這些原因有三大類型。
(一)因避諱而改姓。封建時代為了維護等級制度的尊嚴,說話、寫文章時遇到君主或尊長的名字都不直接說出或寫出,這叫做避諱。姓氏用字自然也存在因避諱而更改的現象,這有三種情形:
因避君主諱而改姓 這是最為多見的避諱改姓現象。例如慎姓因避宋孝宗趙(同“慎”)諱而改為真姓,桓姓因避宋欽宗趙桓諱而改為亙姓等。宋太祖名趙匡胤,其雙字名導致了兩個姓氏的更改:匡姓改為主姓,后又改為康姓;胤姓改為嗣姓。
因避尊長諱而改姓 不僅對君主要避諱。對君主的長輩、配偶也要避諱,這就是本文所謂避尊長諱。這種避諱導致的改姓現象并不多見。例如慶姓因避漢安帝之父劉慶諱而改為賀姓,玄姓因避宋太祖之父趙玄朗諱而改為元姓,渝姓因避漢景帝皇后阿渝諱而改為喻姓等等。
因避圣諱而改姓 即避圣人名諱改姓:丘姓因避“至圣”孔丘之諱在清雍正年間改為邱姓。
上占不避嫌名,與君主或尊長名字音同或音近的字并不避諱。西漢時期始避嫌名,這也導致了一些避諱改姓現象。例如荀姓因避漢宣帝劉詢嫌名而改為孫姓,勾姓因避宋高宗趙構嫌名而改為茍姓等等。
從上文可以看出,避諱改姓主要是避君主諱、避尊長諱。避圣諱僅一見,“武圣”關云長的名諱并沒有導致避諱改姓現象。可見,避諱改姓主要是對當時的權勢者名字的回避。這反映了封建王朝控制社會的權威:某些文字符號成為君主及其親屬的專用符號,黎民百姓乃至大小官員是不可僭越使用的。
(二)因避禍而改姓。避禍,即回避種種原因導致的禍患。在封建社會,如果某家族成為迫害的對象或追殺的目標。那么隱其姓氏換用新的“公名”無疑是最好的回避手段之一。這就是所謂“避禍改姓”。這有兩種情形:
因避來自封建王朝的迫害而改姓 例如春秋時楚國人伍子胥回避楚平王迫害而逃到吳國,其子改為王孫氏逃往齊國,其中一支又改為五姓。明太祖朱元璋后代的一支,在清初回避殺身之禍,不得不改為李姓。
因避來自仇人的追殺而改姓 例如木姓的一支因避仇殺而改為沐姓;五代時五審知所建閩國滅亡之后,其子孫因避仇殺,分別改為游、沈、葉姓。春秋時宋大夫仇牧因刺殺國賊宋萬不成而被殺,其子孫為避宋萬追殺而改為裘姓。
(三)因避免不良聯想而改姓。對姓氏可能產生的聯想意義,古人似乎并不十分在意。因此既存在以受封國名、官名為姓的宋、鄭、司馬、樂正之類,也存在以技為姓的匠、陶、巫之類。隨著字義的發展和人們對姓氏聯想意義的注重,為避免不良聯想而改姓的現象也出現了,雖然這種現象并不多見。這有三種情形:
因回避原姓氏用字所具有的不吉義項而改姓 例如古代祭國的子孫“以國為氏”,而姓祭,后來因為“祭”的意義不吉利而改為訾姓。商相咎單之后人為咎(今音gao)但咎的另一音(jiu)有“災禍”義,故咎姓改為昝姓。
因回避原姓氏用字讀音帶來的不好聯想而改姓 例如余與蛇同音,在湖北黃岡方言中,“蛇”具有不良聯想意義而屬丁清晨的禁忌語詞,因此當地將“佘”,改讀為“喜”。這個讀音在當地己固定下來。
因回避本姓氏某人作惡帶來的恥辱而改姓 據《英山縣志》(中華書局1998)載,畢升的后代有人私鑄通寶犯罪,其在英山的族人因蒙受恥辱而取繁體畢字上部改為田姓,因而畢升的故鄉湖北英山縣至今多田姓而少畢姓。又,春秋時魯桓公之子慶父共仲,其后人為仲孫氏。因慶父犯有弒君之罪,仲孫氏遂改為孟孫氏,后來成為孟姓的一支。這都屬于因回避恥辱而改姓之類。
以上我們將避忌改姓的原因作了簡要的分析。不難看出,無論是避諱、避禍還是避免不良聯想,其目的都是避害:犯諱、罹禍、不吉利的公名,顯然都意味著災難。避害是人類的本能,是對主客觀世界的主動調適。
二、避忌改姓的具體方式
姓氏是群體認同的標志,也是圖騰符號。而避忌改姓為不得已為之,其中難免摻入對“圖騰符號”的留戀。所以,更改后的姓氏與原姓氏大都有著這樣或那樣的聯系。這種聯系,反映出避忌改姓的具體方式。這可以分為四個類型。
(一)換用與原姓氏字形相關的漢字。這有四種情形:
加減筆畫 即在原姓氏用字的基礎上增減少量筆畫變為另一個姓字。例如:師禺在晉任尚書,因避晉景帝司馬師之諱,將師姓去一橫改為帥姓。其他如也姓(其一支來自蒙古瓦刺部首領也先)改為乜姓,咎姓改為昝姓,皆為加減筆畫構成。
增減偏旁 即在原姓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某偏旁以構成另一姓字。例如春秋時譚國國君之后逃亡于齊國,以國為氏姓譚,后避仇去言字旁為覃。其他如漢代疏廣之后人因避王莽之亂,取原姓右部為束姓,鮑姓的一支因避王莽之亂去魚為包姓,兒姓因避仇加單人旁為倪姓等等。皆屬此類。
拆字析姓 這包括兩個次類。一是拆字。例如敬姓因避五代時后晉高祖石敬瑭諱而析姓為二,分別改為茍姓和文姓。二是析復姓為單姓,例如端木子貢之后,因避仇殺而分別改為端姓和木姓。復姓淳于的一支因避唐憲宗李純之諱而改為丁姓,亦屬此類。
變換字形 即調整原姓用字中偏旁的位置。例如岳飛被害后,其后代的一支逃到安徽渦陽、遼寧呂圖等地,將‘岳’字的兩偏旁互換位置(上“山”下“丘”)為姓。此類更改姓氏的方式極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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