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易傳》還存有“艮為斗”的古逸象。宋項安世《周易玩辭》卷十五《說卦》引《子夏傳》:“子夏曰:斗主狗,斗止而動,艮之象也。”可見《子夏易傳》有艮為斗的卦象。艮為斗,不見于今本《說卦》,也是先秦一種古逸象。唐李鼎祚《周易集解》釋“艮為狗”引《九家易》:“《九家易》曰:艮止,主守御也。艮數三,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為犬,故犬懷胎三月而生。斗運行十三時日出,故犬十三日而開目。斗屈,故犬臥屈也。斗運行四帀,犬亦夜繞室也。”《周易玩辭》卷十五也引《九家易》:“《九家易》曰:艮主斗,故犬三月而生”云云,與《周易集解》所引略同。觀此兩處引文,可知《九家易》也載有艮為斗的古逸象。《子夏易傳》所載艮為斗的古逸象確有所本。
實際上,《子夏易傳》佚文中的“艮為斗”、“坎為小狐”這兩個古卦象,只是子夏所知的古八卦象數的一部分。從《孔子家語·執轡》、《大戴禮記·易本命》等所載子夏談論古《易》的一段資料,(見下文)我們已經考證出子夏了解一套八卦古象數。這套八卦古象數是:乾為日,為人,乾數一;坤為月,為馬,坤數二;艮為斗,艮數三;兌為時,為豕,兌數四;坎為音,為猿,坎數五;離為律,為鹿,離數六;震為星,為虎,震數七;巽為蟲,巽數八[17](第19—24頁)[18](第423—444頁)。由此可推知,《子夏易傳》定當保存了很多的八卦古逸象,《子夏易傳》確存《易》之古義。
現在我們對以上《子夏易傳》佚文考證作一總結。首先,考證說明《子夏易傳》的作者確應為孔子弟子卜商子夏,其成書確應較早,《子夏易傳》的作者為漢人如韓嬰等的說法是不成立的。第二,說明《子夏易傳》確有古《易》面貌,子夏對《易》之“古義”,如《周易》古經卦爻辭的古訓、八卦古逸象、逸數、古“卦氣”說、互體說、古《易》道陰陽重象數等古《易》內容和特質,熟知并能深入把握。第三,說明子夏對孔子由象數而達于道的易學新理路、“性與天道”的易學“新義”,有深入的契會和領悟。《子夏易傳》雖已亡佚,由以上考證,我們可推知子夏易學的思想特色當是《易》之“古義”和“新義”兼容。
古代易學發展至孔子,實有一重大轉折。孔子之前的易學,是為《易》之“古義”,這些“古義”主要關涉的是明陰陽、和四時、順五行、辨災祥的卜筮之旨。孔子從《易》之“古義”出發,本于象數而發乎義理,由“明數”而“達德”,由神道而人文,由講陰陽災變而講性與天道,開拓出研《易》新理路,創造出易學新理境,從而將卜筮之書提升為哲學典籍,將《易》之“古義”發展為《易》之“新義”。[19]孔子講《易》,講卜筮,更講德義;講陰陽、五行、“卦氣”,更講“窮理盡性以至于命”;講《易》之“古義”,更由“古義”生發“新義”。因此,孔子易學,既包含《易》之“古義”,同時更有“新義”,是容“古義”和“新義”于一體的儒門新易學。帛書《要》曰:“夫子老而好《易》……子贛(貢)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蘩。賜以此為然矣。以此言取之,賜緡行之為也。夫子何以老之好之乎?'夫子曰:‘……予非安亓用也。'[子贛曰:]夫子今不安亓用而樂亓辭,則是用倚于人也,而可乎?……子贛曰:‘夫子亦信亓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從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觀亓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于數,則亓為之巫;數而不達于德,則亓為之史。史巫之筮,鄉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世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與史巫同涂而殊歸者也。'”《要》篇的記載充分說明了孔子新易學的特點,同時也說明對這一新易學,時人甚至孔子的一些高足,如子貢等人,都不能理解,以至孔子發出“疑丘”的感嘆。
而從上面的考證,可知子夏對孔子的新易學則有深入的理解,他既熟知其“古義”,又能契會其“新義”。據《論語·子張》載:“子夏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朱熹《四書集注》:“小道如農圃醫卜之屬。”子夏認為《易》之卜筮雖屬小道,但也有“道”在,因此“必有可觀”,但不可拘泥沉溺于此,必須超越它、提升它,要以成就君子大道之學為宗旨,這與孔子的新易學觀完全一致。子夏的這種易學觀可能是自己在研《易》中形成的,也可能是受自于孔子而形成的,但不管怎樣,孔子和子夏易學觀一致,在研《易》中師生二人于心戚戚、感而遂通,是可以想見的。在孔子授《易》的“二三子”諸弟子中,子夏受于孔子《易》必良多,當最能肯認孔子易學之大體。因此,子夏易學直承孔子易學,兼容“古義”和“新義”,正是合乎情理的。
三、子夏易學與《歸藏》的關系
子夏所了解的《易》之“古義”,包括《歸藏》,這是值得我們特別關注的。
《孔子家語·執轡》、《大戴禮記·易本命》、《淮南子·墬形訓》等載有子夏論古《易》的一段資料,茲綜合三處記載錄之如下:“子夏問于孔子曰:‘商聞《易》宣人生及萬物、鳥獸、昆蟲,各有奇耦,氣分不同,而凡人莫知其情,唯達德者,能原其本焉。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數十,故人十月而生。八九七十二,偶以從奇,奇主辰,辰為月,月主馬,故馬十二月而生。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狗,故狗三月而生。六九五十四,四主時,時主豕,故豕四月而生。五九四十五,五為音,音主猿,故猿五月而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