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骨文發展的第四時期
甲骨文發展的第四時期(約在公元前十二世紀下半葉至公元前十一世紀上半葉)是武乙、文丁時代。貞人作品有署名和不署名之作。署名貞人有“鹵”、“取”、“我”、“史”、“車”、“中”等人。武乙時期的卜文特點,大字較多,書風粗疏古拙,氣勢凌厲,一掃以前的頹靡之風,尤其是有的筆畫起、落筆,已不用以前的兩頭尖風格,這時起落筆已變成方形,表明當時出現雙刀刻意,起落筆先橫切一刀,似秦漢印章鏤刻中的重刀,刻藝的變化使線條前后趨向一致。文丁時期部分貞人的作品,表現剛勁峻峭,刻筆生動,多運用方筆,兼有放逸的趣味,文字細小秀麗,自然生動。
5.甲骨文發展的第五時期
甲骨文發展的第五時期是帝乙、帝辛時代(約公元前十一世紀中葉)。當時貞人有“黃”、“泳”、“立”等人,這一時期因出土甲骨甚少,而出土的許多卜辭為禹王自貞,所以此時期貞人較少,加之復古之風較甚,刻寫的段、行、字及風格與前人相似,注重工整均勻,規范秀麗。此期刻寫大字較多,小字偏少,大字刀痕淋漓,豪縱奔放,上繼武丁遺風,下啟西周金文之意,如“泳”、“黃”等貞人的作品通篇聯屬,字字端正,一絲不茍,每版甲骨都井然有序,郭沫若曾經說過,文字是語言的表象。任何民族的文字,都和語言一樣,是勞動人民在勞動生活中,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多頭嘗試到約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選練,發展出來的,它決不是一個人一時的產物。甲骨文是我們的祖先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創造出來的燦爛文化。是華夏民族最早的成熟文字。它的形成、發展源遠流長,它的文化內涵博大精深,是我們中華民族文明的根基。認識甲骨文,研究甲骨文,傳承甲骨文,不僅是考古工作者,古文化研究工作者的責任,也是書法愛好者的責任。書法家應以書法的視角詮釋甲骨文,研析甲骨文,把這一古老的中華始族文化發揚光大,傳承下去。王書廣【原標題:漫議甲骨文的特征與斷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