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到金溪縣走訪,沒想到該縣還留存著那么多格局完整、各具特色的古村落,令人驚喜。不過,筆者還發現,雖然當地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先后投入了3.5億元對古村落進行保護,但由于古建筑數量多、時間久、分布范圍廣,人去屋倒的現象仍然存在。
古村落亦稱傳統村落,是指聚居年代久遠,具有歷史、文化、科學、藝術、社會、經濟價值的歷史村落。我省古村落數量眾多、價值獨特,不僅擁有豐富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還有多姿多彩的自然生態景觀遺產。有專家評價,這些古村落不僅是農耕文明的根基、精粹和地方文化的“DNA博物館”,也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和富有利用價值的旅游資源,更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和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在金溪縣,悠久的歷史文化凝固在80多個古村落、900多座古建筑中,無論是天人合一的建筑布局、栩栩如生的窗雕,還是沿用至今的排水系統,其設計之巧妙、工藝之精湛,都令人嘆為觀止。可以說,古村落里藏著中華文明的根脈,值得后人好好珍藏。
然而,由于村民保護意識薄弱、文保投入不足、村落“空心化”等原因,一些古建筑正在走向消亡。比如,在一些偏遠村落,大部分青壯年勞動力都外出打工,不少古建筑無人居住、無人維護,風雨侵蝕之下,一些古屋已呈搖搖欲墜之勢;還有一些村民缺乏保護文物的意識,肆意地拆舊建新,使古建筑遭損毀、古村落的整體格局遭破壞;等等。加大保護力度,讓古村落成為永不消失的記憶,刻不容緩。
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建設美麗鄉村,不能大拆大建,特別是古村落要保護好。因此,各地應堅持文化自覺,將古村落保護作為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任務,把文保工作納入政績考核指標,建立并完善保護責任追究制度,督促各職能部門抓好古村落的保護、利用、管理等工作。要制定好保護規劃,特別是職能部門要建立古村落保護利用的監控制度,及時掌握預測各種動態,避免古建筑遭人為損毀的情況發生。要多方籌集資金,在將古村落保護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的同時,積極借助社會力量,如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采取認養、認保等方式參與保護與利用,實現古村落“保護促進利用、利用強化保護”的良性循環。
“暖暖遠人村,依依墟里煙。”古村落是我們共同的文化遺產,是人們記得住的鄉愁。保護好古村落,就是要保護好各種歷史信息的真實遺存,讓我們在故園鄉土中尋找到精神的寄托。切莫等到失去時,才明白它的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