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揚州城外梅花嶺,有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衣冠冢。冢前有一副對聯,叫做‘數點梅花亡國淚,二分明月故臣心’,就很能激發人的民族自尊心和愛國熱情。”
——江澤民

開封驕子史可法
史可法,字憲之,號道鄰,明神宗萬歷二十年(1602年)十一月四日生于河南祥符(今開封市)。崇禎元年(1628年)中進士。少時受東林黨人左光斗賞識,初任西安府推官,后升任南京兵部尚書。崇禎十七年(1644年),他在南京擁立福王(弘光帝),加大學士,稱史閣部。
據《祥符縣志·卷15·人物》記載:“可法,短小精悍,面黑,目爍爍有光;廉信,與下均勞苦。軍行,士不飽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可法為督師,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寢不解衣。年四十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歲除遣文牒至夜半,倦,索酒,庖人報殽肉已分給將士,無可佐者,乃取鹽豉下之。”
這篇文獻告訴我們:先賢史可法,身材雖不高但十分精悍,雙目炯炯有神,衣食住行、統兵打仗以身作則,廉潔奉公、忠義有信,跟士兵同甘共苦,受到將士的擁戴。
史可法為官清廉,關心百姓疾苦。崇禎六年(1633年)史可法被派到安徽一帶巡查,并兼管江北軍事,駐扎六安。時值連年災荒,百姓生活極端困苦。史可法籌措糧米千石,設粥廠九處,救活饑民無數。對不法官吏,嚴厲懲處,毫不留情,使六安百廢俱興。當史可法調離六安時,百姓依依不舍,哭泣跪拜的隊伍長數里。史可法為官一任兩袖清風,朝中一些大臣不太相信,崇禎帝便派人在史可法回家的路上盤查,結果令盤查者很失望,只在箱中搜出幾把扇子、兩只飲酒用的銀杯和兩本奏折。盤查人員回京稟報后,滿朝文武無不肅然起敬。
先賢史可法博覽群書,志向遠大,他的形象和風采、思想和情操從他的詩文遺墨中可以體現出來。如“自學古賢修靜節,唯應野鶴識高情”、“澗雪壓多松偃蹇,崖泉滴久石玲瓏”、“斗酒縱觀廿一史,爐香靜對十三經”、“琴書游戲六千里,詩酒輕狂四十年”。
揚州保衛戰
清順治二年(1645年)4月14日,督師史可法聽到揚州危急的消息,冒雨從燕子磯急馳返回揚州。立即發布文告,加固城防,力圖使慌亂不堪的人心安定,一面寫血書求南京派救兵。南京理也不理,揚州城萬分危急。一些膽小的將領背著史可法率領本部人馬出城向清軍投降。此時,清豫王多鐸一連派五人向史可法勸降,都被史可法堅決拒絕。多鐸惱羞成怒,下令猛攻揚州城。
史可法把全城的官員軍民召集起來,勉勵他們同心協力,共同抗清。他認為西門最為重要,就親自帶兵防守西門,對眾人說:“上陣不利,守城;守城不利,巷戰;巷戰不利,短接;短接不利,自盡。”
多鐸命令清兵日夜輪番攻城,揚州軍民奮勇抵抗,殺傷清兵數千人。多鐸探聽到西門是史可法親自防守,就下令火炮集中轟擊城西北角,終于城墻被轟開了缺口,大批清軍蜂擁入城。史可法看大勢已去,欲拔刀自刎,被參將許謹抱住,眾人保護著他出東門。他見到將士們還在死力拼殺,就對著清兵大喊:“我就是史可法……”嚇得清兵連連后退。
多鐸見到被清兵捆綁著的史可法,恭敬地說:“多次拜請,全都被拒,現在,你已盡了忠、全了義,先生能為我收拾江南,我一定委以重任。”史可法大怒道:“我是天朝重臣,豈能茍且偷生,作萬世罪人,頭可斷,志不可屈……”史可法又對多鐸說:“守城是我的事,與揚州百姓無關,不要殺害揚州百姓。”
惱羞成怒的多鐸將史可法殺死在揚州新城樓上,時年44歲。并滅絕人性地下令屠殺揚州百姓。據《揚州屠城親歷》載:“城內是擄劫奸淫,無惡不作,尸積如山,嬰兒遍地,百口交啼,哀鳴動地。此地百萬之生靈,一朝橫死,雖天地鬼神,亦不能不為之愁慘。”清兵揚州城大屠殺持續十天才結束,歷史上把這次慘案稱作“揚州十日”。
留得正氣在人間
史可法是中華民族歷史上很多民族英雄中的一員,是明代最杰出的一名愛國將領。他與辛棄疾、岳飛、文天祥、鄭成功、林則徐、關天培、鄧世昌等愛國志士的崇高氣節一樣彪炳史冊,博得后世人民的長期敬仰。
史可法處處事事以文天祥的愛國精神為做人的榜樣,對國家、對民族忠貞熱愛、一心一德、同仇敵愾抵御外來侵略者。在國家民族的利益受到危害時,史可法站在民族的立場上,不畏強敵,困守孤城,阻擋清軍鐵蹄南下。史可法不計個人利害安危,為國為民殉職的崇高形象永遠是中華民族子孫學習的榜樣。正如詩人賀敬之先生所說:“史可法,人可法,書可法;史可法,今可法,永可法。”【原標題:留得正氣在人間——紀念史可法誕辰404周年】
來源: 汴梁晚報 作者: 韓順發 時間:2009-12-1